初到贵宝地 二十九 森林中的骚动
混血精灵不被纯血精灵认同,自然有其原因的。
混血精灵除了继承了两大种族的优点之外,劣根性也更加的严重,比如无耻这一点,御尘风忽然就觉得好像是在照镜子一样,论到无耻的程度,他简直能跟自己拼个旗鼓相当了。
他甚至开始怀疑,这俩家伙一早就打算是把自己带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杀掉,然后就将干掉巴尔的功劳归到了自己身上,顺带还能够捉上一个暗精灵回去领功,这是何乐而不为的事情。
“看出来了,我明天就得去跟威尔把这差事交了,谁爱保姆谁来保姆,我可干不了这工作。”
御尘风从地下挑起了一块脑袋大小的石块,比起树枝来,这东西显然更好用。
两个女人在发呆,一个望着天,一个看着人,都出了神。
丝毫没有注意到前面两个男人剑拔弩张在对视着。
混血精灵戒备地站在御尘风六七米开外,右手一直按在腰间,那是他的软剑所在。
虽然在这个距离上,软剑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但是总比对面空手的家伙来得好。
混血精灵的软剑铮一声抽出,幽暗的森林中立刻泛起了一片银色光芒,软剑犹如毒蛇一般左右摇摆,目的地毫无疑问,绝对是御尘风的喉咙。
“来吧,你想怎么打?”“还能怎么打?”混血精灵一抖软剑,一脸的骄傲显露无疑,他看了看御尘风说道:“你手上可是有兵器的,到了死神陛下那里,可别说我欺负你手无寸铁。”
太无耻了!原来把他列到跟自己一个水平上还是真低估了这个混血精灵——现在我手上有寸铁么?这板砖的面积是挺大的,但是也不一定抗得住软剑这种歹毒的兵器。
夏洛娜正好就在御尘风的背后,如果御老板低头闪开的话,软剑必定会将夏洛娜刺个透明窟窿,可如果不闪开的话,俩人都会一起被穿了糖葫芦。
“这可是你自己选的,怎么样,想要糖葫芦还是土豆丝?”混血精灵抽出了软剑,抖出了一阵眩目的亮光,摆明了要砍人。
“你这就是欺负我手里没有家伙?”御尘风毫无惧色。
“恭喜你,答对了。”
混血精灵得意地一挑眉毛,哗啦一声削下了一根粗枝,然后一脚踹给了御尘风:“也不是完全没有选择,你可以选择树枝或者是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