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当年道理如今讲,李某人请青郡百姓死绝
苏狗贱觉得真是极好,毕竟这是他北越军队第一次踏入南赵国土。
是第一次,不会是最后一次,早晚有一天,这南赵的锦绣江山,都是他的。
在此之前,就先去南赵习惯一下杀人的感觉,也是一种极其舒畅的感觉。
两万北越精兵,会随着他一道道命令下去,在那锦绣江南肆意驰骋。
当初还是一个给地主家种田的苏狗贱,居然也会有这样的一天,不得不说实在是世事难测。
然后冲着捡钱的老板呸了一声,觉得这些做生意的玩意儿就是恶心。鬼精鬼精的就认钱……
然后以一种语重心长的语气对着那明显想让他快点滚蛋的老板道
“当初前朝还在,是整个天下支撑着边防不让元清马过阴山,现在是其余几国冷眼旁观,瞅着北越的笑话,苏狗贱一个人撑着能让北越大多数人还活着,已经顶不错了……”
然后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离开,心里暗暗得意,显然那老板得被震的一愣一愣的。
当年遇到那位和自己一般年纪的书生,他就是这样说的。哪里能有错的,他可是读书人,所以这个普通百姓恨是不曾恨过的。
李妆鲤,苏狗贱默念这个名字,即便被世间诟病为残暴的他,想到在遥远南赵发生的那一场血腥,都觉得震惊。
自古武将用刀杀人,文人用脑子杀人,一把刀,两把刀,千把刀,万把刀,终究都是有数的东西。可是一个读书够好的读书人,足以让整个天下浮现在脑海中,再凭借臆想为它增添无尽的血色。
可是苏狗贱想破脑子都不能够明白,即便他李妆鲤苦心算计了十年,成就了一场古往今来都少见的血腥杀局,足够缜密到让他苏狗贱都不由自主的去配合他完成这个疯狂计划
可是,他是凭借什么说服那一位老而不死的南赵帝王,凭什么?
倒是只记得当年风华盖世的那个据说姓李的书生,一个人走在北越的国土上,眼神中有一种叫做落寞的东西。
……――……
北越国都,皇城内。一身黑金色龙袍的苏狗贱,即便已经年过五十,依旧可以看到结实美感的肌肉轮廓。
这等经历过风霜战场消磨出的身子,断然不会因为醇酒美人的缘故而消灭掉。
对着一张地图四周转圈,标注出军需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