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仅从政府财政的角度看,两岸土地置换让政府财政上大大收入了一笔非现金资产。
台湾业者欲置换的大陆沿海口岸城市土地的大约一半握在一些个人和公司的手里,这些人之中的90%手续不齐备,有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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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情况是商品房开发用地,这些人拿到手里的手续不全,单证不齐;另一种情况是土地开发者们相互以转让手续不全的土地和房产置换抵偿相互间的债务;第三种情况是拿的是开发区土地或其它区域的工业用地,转为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变性手续不能完成或者工业用地的取得手续也不全,或者在规定开发的时间内未能开发面临被收缴回去的局面,这三种情况,都是开发者借用土地为在银行套取贷款的手段,在中央采取措施之后,土地套贷款程序被打断,因此形成的上述种种情况。对这些情况,我们一般是采取国家先行依法收回土地用权、部分视具体情况酌予补偿的做法,收回后再与台湾业者置换。
这样,政府在法律上已握有台湾的大量私人土地,也在法律上拥有台湾全部公有土地。
那时,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向台湾人民及时推出了“中国公民财产战争险”,中国内地和香港的五大保险公司组成保险公司团,由新加坡的一家保险公司、欧洲的4家、日本2家大保险公司,加上美国3家大保险公司组成再保险团,推出国家统一概念保险,凡是填写了一个中国国家认同、承认自己是中国公民的保险单的,凭这份单子,其房屋等固定资产如因区域内战火涉及台湾而造成之损失,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房屋不仅是台湾人民的主要财产,也是他们的生产资本,大家都是把房屋土地押给银行获得贷款,以这个贷款从事各行各业的生产和经营,房屋土地财产一旦面临贬值,银行追缴抵押物保证金之下,台湾人民人人反对战乱,也人人希望获得某种保险以解决资本破产的燃眉之急。有人给保险,银行就能够放心继续承贷,台湾人的经营资本就不会被抽回,而若真的战争爆发,房屋被炸,也不会因此倾家荡产。
这个中国公民财产战争险推出后,台湾人民极其热烈的跟进投保,投保覆盖人口超过80%,形成一次实质上的国家统一公投。在这个经济基础上,我们辅以军事手段,在2006年的最后关头粉碎了美国背后支持的台独势力的“2006公投变宪”。并造成蓝营酝酿夺回政权、绿营完全分裂的政治局面。
今年春节期间,我们乘势推出两岸土地置换政策和相关条例。允许台湾人民以其持有的台湾土地置换开放的大陆土地,予以99年和999年两种占有权。
大陆沿海口岸城市土地和内地一些发展快速的城乡甚至山区、农业林业经济区、旅游经济区的土地价值正在快速攀升,从几千块人民币1亩到几十万上百万人民币一亩范围很大,
台湾城乡间土地可以按平均3万-50万新台币1坪来概估,即合约200万元人民币-3000万人民币1亩范围,台湾民间已经形成共识,三通迟早必行,三通将是台湾土地的最后一次升值契机,也只限于通商口岸附近,此外,台湾土地已经没有大幅升值的空间。以接近顶点的地换升值潜力巨大的地,对于台湾民众来说,投资升值价值自然无需多言。而且,台湾人民数十年来外移移民严重,除了基于发展考量,也是基于安全稳居的考量,这两种考量都能被置换大陆土地的方案解决。这一点远比两免三减税什么的有吸引力。土地置换案推出后,台独势力建立在本土土地资源基础上的经济势力基础被我们挖掉了,在经济和政治上台独党面临土崩瓦解。
这些土地为今天的局势提供了很好的政治筹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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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陆来说,在统一后去台湾投资、经商的需求也是巨大的,这几年大陆的圈地套贷款运动,许多人圈来的地压在手里,如果能够置换到台湾的土地,那么到台湾发展就有了根基,有了融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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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说,土地置换政策自今年春节推出以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我们相应地做了调整。
台湾人民希望置换的土地之中,内地一些发展快速的城乡、山区、农业林业经济区、旅游经济区的土地基本都在政府手里,大城市土地中的半数也在政府手里,这部分掌握在政府手里土地没有问题,顺利完成了置换。台湾当局对于台湾人用其台湾土地换得大陆土地不予承认,正是这个不予承认,给予台湾置换者推动统一以求美梦成真的政治动力,建立在期望利益的基础上,大量台湾的土地所有者在对岸推动置换合法化的立法司法实务,泛蓝阵营掌握的立法院多数利用这个机会争取到基层工商业者和本土土地所有者的大量支持和选票,通过了一系列旨在完成土地置换合法化的立法程序。我们在土地置换文书上留下了生效的政治但书条件,在统一台湾大业完成之前,台湾当局的阻挠使得这些大陆土地未能在法律上将权利转让给台湾业者,但是,我们也采取了更有吸引力的“临时使用权”条款,就是在法定使用权利生效前,置换业者拥有对所述土地的临时使用权,临时使用权要收一些费,并且有时间限制。因此。台湾业者现在急于结束临时使用状态,这使许多原先属于“急独”的人转变立场成为“急统”。
台湾业者欲置换的大陆沿海口岸城市土地的大约一半握在一些个人和公司的手里,这些人只有10%手续齐备可以置换,但即使手续齐备,也只有50年使用权,所以我们按新加坡方式设计的99年和999年使用权使得这些手续齐备的大陆土地持有者也不具备置换条件。他们一般都接受政府回购剩余年限使用权方案,收回了一些资金。而政府的回购价格自然远小于置换到的台湾土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