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现在我可以真正确定,的确是你去过那旅社。”
“你在吹毛求疵想要找碴。”我说:“报纸都会写成你们要把我算为谋杀嫌犯,旅社职员凭照片指从我去过旅社——”
“叫律师是法定权利。”我说,一面走向电话亭。
他们很快一下拉住我,我的头部向后倒了一下。其中一人抓住我肩头。另一人马上抓住我另一肩头。一小群人集起来看这是怎么回事。坐我们附近的人纷纷起立让开。自地检处来的特勤警员说:“好了,我们走吧。”
他们逮住我,当我是罪犯,强行塞进汽车,警车又用警笛开道,没有耽误地来到机场。一架小型飞机在机坪上,引擎早已暖着,他们把我推进飞机。自地检处来的人说;“由于你一定要吃罚酒,所以我要预防你在天空上想出些什么怪主意。”他自口袋中拿出一副手铐,把我的手铐在我座位另外一面的把手上。
飞行员说:“请各位系上你们的安全带。”
警方的人替我系上安全带。他说:“你早点自顾的话,问题会简单得多。”
过了一下,他对带我过来的警官说:“你看住他,我去用电话联络一下。”
他走向一个公用电话,打长途电话,足足花了他20分钟。公路巡警不断叫我放弃己见,以便能使事情早日解决。
“要控我罪了?”
“我要用嫌犯名义逮捕你。”
“有逮捕状吗?”
我没有吭气。
“我们回到洛杉矶后,你不会不愿意和我们一起去那旅社,让那职员看看你,是吗?”
我说:“朋友,是你们坚持一定要用这种方法办事。我告诉过你们,我肯明天早上和你们回去,之后你们想带我去哪里,我都不在乎,让多少人看我,我都不在乎。你们不肯听我的——我就什么地方也不去。你们把我带回去好了,你们把我放进监狱去好了,我会把这一切告诉新闻记者。你想要叫别人来指认我,我坚持你们要把我放在排起来的一排人当中,由那人来指认。本来法律有规定的,指认嫌犯也只有这一种方法。”
“喔,是这样的吗?”
“是这样的。”
“没有。”
“我要求见一个律师。”
“对你没什么好处的。”
“去你的没好处。法律说我有权打电话找律师。”
“我们在这里没有时间等电话,等律师来。飞机已经准备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