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做一张答辩状,你要我出多少钱?”
“你是说单做一张辩状?”
“是的。”
“老实说——柯太太,我不建议你如此做。”
“为什么?”
“是的,柯太太。”
“为什么,他奶奶的,五——百——元!”
“500元,柯太太。”
“你在说什么?整个这件案子我也赚不到50元钱。”
“我想你不了解,柯太太,不是这件案子你能得到多少的问题,而是目前你遭到什么问题的问题。”沈律师把这些公文文件又在桌上铺铺平,他说:“现在法院要请你答辩以决定要不要罚你10万元。我和我的同事有可能替你打赢这件官司。我目前尚不敢说,但是——”
“因为,原告的状纸我觉得尚有缺点,不完整之处。状纸显然是匆匆写成的。我还不同意递答辩状,想递一张抗辩状。”
“什么叫抗辩状?”
“这是另一种回答的方式——也是法庭常规的——这种状纸里你指出原告声诉状里的缺失。”
“你送了这种状纸之后又如何?”
“你辩论。”
柯白莎一下自椅子中站起,伸手一摆,把律师手掌下的文件全部抢回到自己手中。
“你疯了,我可不会花500元来请任何律师。”
“但是,亲爱的柯太太,要是在收到公文10天之内,你没有什么反应的话,你——”
“我该有什么反应?”白莎问。
“你要递一张被告答辩状,说明你并没有做原告所告你的一切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