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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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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小型番外篇

我今天故意压在他身上,让他知道他把我养得多胖,但他竟然不喘不累,反手抱起我,吓死我了,是他天生神力还是在逞强?

我这样写,就算哪天他偷看到我日记,也只会看见我的抱怨,而看不出我打从心里对他的心怜吧?

这几天,我一直想起了那一晚在我的公寓看见了他,他不像我穿越时空,一眨眼就来到这个时代,而是日复一日飘荡在人间,等着数百年后依约再见,他真的爱我一辈子了,是不?我是个自私的女人,作了弊,明明预先知道他会拉我来到这个时代,我却对他设下了陷阱了,要他爱我一生一世,才准来找我……是鸡先生蛋,还是蛋生鸡?

时空如何变化,我完全不懂。如果现在的一切随时会变动未来,那么我也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要来找我!不要相遇!

即使,现在的我很爱很爱他,我想跟他白首,我想跟他生死同穴,我想跟他相看到老啊!

明明知道不该握住的,但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行动,她整个心魂像被夺走一半,慢慢地握住他的手。

然后她整个人被他一拉,在眼前一黑前,瞥到了那男人温柔的微笑与深情。

公寓下的草皮,无人。

《全书完》

番外篇

我也好庆幸,我历史一点也不好,无法预测朝代变化的细节。真正懂历史的人回不去,那才可怕,永远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我可不要。

所以当我回到古代时,我告诉自己,就算记得历史上曾说了什么,我也当忘了一切,任由这个朝代继续下去,直到被另一个朝代取代。

也因此,我可不要我的日记在数百年后莫名其妙被人挖掘出来,放在博物馆里展览。我不能留下日记,待会我会烧了这日记,嗯……顺便去封澐书肆一趟好了,他虽然有自己的商行了,但封澐书肆仍归他所管,我的书交给南亚斋出,全南京唯有封澐书肆无法发售,我对他一点也不内疚,因为看他无所谓的样子,根本就瞧不起我的书,哼哼,我的主角就爱当超人,一夜千里的跑不行吗?上次有人告诉他内容,他竟然说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那是因为他没有看过超人影集啊!可恶!

哎哎,他在叫我了,我闻到香味了,完蛋了,我又要被摧残了……

老天爷,如果你看得到我的信,请你一定要让他记得数百年后有个人一直等着他啊……现在的我,完全的心甘情愿留在这里……如果能不被摧残,我会更快乐一点……

半月日记

我第一次看见他,是在阴暗的书铺里。他看起来很斯文,跟一般来买书的文人好像有点不同,不过我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觉得他气质不错。

第二次见到他,是在那个粥摊旁,天知道我掉到这个时代后就再也没有吃过白米饭了,他请我喝粥,虽然我的骨气说不行,可是我还是忍不住啊,感激他感激得要命,对他的印象大好。

结婚几年以来──相信我,我真的在这个时代生活很久了,到现在我还是不觉得唱戏有什么好听的;也不觉得天桥下的杂耍艺人有什么稀奇。我想念汉堡、可乐、炸鸡……我想得要命,这里什么都没有,却有一个叫殷戒的男人留住了我(其实今天我想叫他白大祥,因为我又刚出了一本书,预购人数增多)。

这个男人啊……简直可恶极了!他毫不留情地用世间最残酷的手段摧毁我的心智跟肉体,我明明是易胖体质啊!为什么要这样对我?真的要等到哪天我变成神猪一只,他再也抱不动我时,才会停止他疯狂的行为吗?他一直认为我身子不好,我是有点不好,但还不到必须充成气球才算健康的地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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