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王立国把客厅、大小卧室、卫生间、厨房、贮藏室和阳台全看过一遍,凶手没有翻动任何东西。阳台的窗台好像有残缺的足迹,手电光下看不清晰,只好等白天再来勘查。不过初步可以推断凶手是从阳台进来的,这无疑证明案情更为复杂,凶手显然不是一般的角色,不但有好脑力,还有好体力,这就麻烦!他为什么偏选六楼?
凶手既然想到穿着这屋里的旧拖鞋,一边倒退一边把自己走出的足迹擦得一干二净,你也就别想在现场找到更有价值的痕迹。但是,王立国想起了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的一句话:“现场没有物理痕迹,本身就是一个心理痕迹。”凶手这样做,倒是留下了心理的痕迹,肯定不是初犯,应该是有预谋有计划的。他甚至从他写下的那个怪字里猜测到,凶手不可能太年轻;既然从阳台里进来,他也不能年岁太大。
到这时他忽然想起来,是谁先发现她被杀的?报案的人呢?
110的巡长告诉他:
“是个男的,他报警打的公用电话,哭得说不出话,说完地址就把电话挂了。是不是怕被凶手发现?不知他有没有危险?”
另有三堆扑克牌,贴近被害人的是三张带血的梅花,对着三张梅花的是三张带血的红桃,剩下的牌单放了一堆。
王立国想这全是多余的动作!为什么要这样刻意伪造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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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员指指点点提醒大家,被害人肉色的真丝睡衣被撩开到肩膀,惨白的后背上,划着一个血字,又大又清晰,在场的人全都看得目瞪口呆。他们谁也不认识这个字,更确切地说是谁也没见过这个字。好多汉字是你见过甚至常见的,虽然也面熟却不知道它怎么读怎么讲。被害人后背上这个字,很简单,简单得谁看见都会觉得不是很陌生,可是谁看了谁摇头,都说从来没有见过它。
这个字好像是由三个字根组成,结构简单,笔画不多。
留下两名刑警保护现场,其他人又把走廊搜索一遍,还去查看了最近的几个公用电话亭,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直等到吃早饭的时候,王立国才敲开602室的门。
昨天晚上他们两口子睡得很早,夜里没有听见任何异常的声音。两口子认出来床上的受害者是601室的女主人兰子,31岁,现在单身,父母住在新市区。
这样的怪字不是谁都能够随随便便写出来的,既然能够写出来就一定是认识它也知道它的含意,一定是要用它表示什么意思。向谁表示呢?向被害人还是被害人家属?还是向警方?
看了这个特像汉字的字,王立国知道这回算是彻底碰上了死对手。
后来他在接受采访时对我说过,我没法猜测这个字大概是什么意思,但我已经感觉到对手的阴险和张狂。
仔细看过客厅的地面,他知道凶手是从房门离开的。
从哪里进来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