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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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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之大言炎炎,类皆若此,但“以皇上之圣,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自足歆动积郁已久,复新受刺激的皇帝。以下又记:上曰:“然,汝条理甚详。”吾乃曰:“皇上之圣既见及此,何为久而不举,坐致割弱?”上以自睨帘外,既而叹曰:“奈掣肘何?”

吾知上碍于西后无如何,乃曰:“就皇上现在之权,行可变之事,虽不能尽变,而扼要以图,亦足以救中国矣。惟方今大臣,皆老耄守旧,不通外国之故。皇上欲倚以变法,犹缘木以求鱼也。”

上曰:“伊等皆不留心办事。”对曰:“大臣等非不欲留心也,奈以资格迁转,至大位时,精力已衰,又多兼差,安无暇晷,无从读书,实无如何,故累奉旨办学堂,办商务,彼等少年所学皆无之,实不知所办也。皇上欲变法,惟有擢用小臣,广其登荐,予以召对,察其才否,皇上亲拔之,不吝爵赏,破格擢用。方今军机总署,并已用差,但用京卿、御史两官,分任内外诸差,则已无事不办,其旧人且姑听之,惟彼事事守旧,请皇上多下诏书,示以意旨所在,凡变法之事,皆特下诏书,彼等无从议驳。”

所谓“有奸生子名晋明”,不知指谁?是否载漪?从未听人说过。甚愿熟于清史稿的陈捷先、金承艺两教授,为我解惑。

贵国政府主持公义,调兵会议,速为救援,除我篡弑之贼,保我大皇帝圣躬,归我大皇帝权力,贵国既施我大德,我大皇帝复辟,必将格外图报。公法仁术,理必宜之。

本督办不能预救,辜负圣恩,万死间关,谨存密诏,游走万国,涕泣陈辞。敬为我大皇帝匍匐求救。

说“游走万国”时,康有为已存下到海外骗华侨敛财的打算。打出的旗号便是“勤王”,而动辄以“办大事”为言,办大事要花大钱,而捐募所得,去路不明,为此康有为、梁启超师弟,常争辩。

在光绪的心目中,康有为较之翁同更足重视,因此康有为之辜恩卖君,亦就更不可恕。自来谈戊戌政变者,常忽略一事,即翁同之被逐,与召见康有为,在日期上衔接之密,绝非偶然。戊戌四月二十三日下“明定国是”诏,出于翁之手笔,他本定二十四日出京,因见此诏,乃留京师。二十五日徐致靖疏荐康有为,奉旨“着于二十八日预备召见”。不意二十七日即有驱逐翁同的懿旨,荣禄出督直隶,明是勤兵观变。而“着二品大臣具折谢恩召见”,无异再度垂帘。在这种态势之下,竟未能吓阻光绪,决心召见康有为,可见其背城借一的心情。不幸地这一注赌押在康有为身上,是太不值得了!

据康有为自编年谱,记此次召见情形:二十八日早入朝房……吾入对,上问年岁出身毕,吾即言:“四夷交迫,分割至,覆亡无日。”上即言:“皆守旧者致之耳。”吾师称:“上之圣明洞悉病源,既知病源,则药即在此,即知守旧之致祸败,则非尽变旧法与之维新不能自强。”

上言:“今日诚非变法不可。”吾言:“近岁非不言变法,然而少变而不全变,举其一而不改其二,连类并败,必至无功。譬如一殿,材既坏败,势将个覆,若小小弥缝补漏,风雨既至,终至倾压,必须拆而更筑。力可庇托,然更筑新基,则地之广袤,度之高下,砖石楹桷之多寡,窗门楹朽之阔窄,灰钉竹屑之琐细,皆须全局统算,然后庀材鸠工,沉乃可成。有一小缺,必无成功,是殿终不成,而风雨终不能御也。”上然之。

吾乃曰:“今数十年诸臣所言变法者,率皆略变其一端,而未尝筹及全体。又所谓变法者,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乃谓之变法。今所言变者,是变事耳,非变法也。臣请皇上变法。须先统筹全局全变之,又请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乃有益也。”上以为然。

吾乃曰:“臣于变法之事,尝辑考各国变法之故,曲折之宜,择其可施行于中国者,斟酌而损益之,令其可施行,章程条理,皆已备具,若皇上决意变法,可备采择,但待推行耳。泰西讲求三百年而治,日本施行三十年而强,吾中国国土之大,人民之众,变法三年,可以自立,此后则蒸蒸日上,富强可驾万国,以皇上之圣,图自强,在一反掌间耳。”

第三章荣禄密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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