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那是咱们老板娘!
做一滩烂泥。
沈家才对他放心,没了戒备。
可阮初明白他,那不是他想过的生活,却不得不违心地活着。
大学毕业之后,沈元康依着葫芦画瓢,也给了他一个酒庄。
酒庄在海城,他若是要接手,就只能离开京市。
他哪里敢呢?
叶老师和沈元康两人都喜欢女孩,才决定再要个孩子。
没想到二胎还是个男孩。
从沈聿淮生下来懂事的那一刻起,他的耳边就充斥着各种声音。
父母一遍又一遍地叮嘱,让他好好帮助大哥,让他长大之后要好好辅佐大哥,让他一辈子不要觊觎沈氏集团的任何位置。
阮初记得那是沈聿淮在这种事上第一次反抗家里。
也是她认识沈聿淮以来,第一次见他那么落寞。
那天在沈家老宅,沈聿淮被各位长辈们围在中间,他们七嘴八舌,全是在劝他离开京市。
“聿淮,沈氏酒庄的盈利叔叔我可是了解的,你若是接手了,说不定以后我还得找你要一瓢汤呢!”
“聿淮,海城多好啊,气候宜人,京市不行,太干燥,将来大伯都想过去养老,这么好的机会,你可得好好把握。”
他们告诉他,那是大哥应得的,从来都不可能属于他。
也有些居心叵测的叔叔伯伯们挑拨他,撺掇他长大之后和大哥争家产。
他很爱父母,也很爱大哥,绝不会做出伤害他们的事。
可是除了大哥,没人完全相信他。
所以他让自己变成了个纨绔子弟,每天只知道混迹在各个娱乐场所醉生梦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