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点麦(一)
“小姐,麦种买回来了。”
刘慈点头,“其他种子呢?”
“玉米种子,几种豆类都买了,也补充了一些蔬菜种子。托加兰先生的福,我们的人在农贸集市还买到了一些果树苗。”
怪不得严谨的詹姆士面带笑意,能在埃姆斯特城买到果树苗,还真是运气。斯图尔在农贸集市一块地域,果然是人脉发达呀。
刘慈和詹姆士聊着,一边去看麦种。
不知不觉,两三个小时就过去了。
两个雇工挑着茶苗上山,看见刘慈蹲在地上剪枝条都吓了一跳。
“小姐,原来您在这里,大管家到处找您呢!”
雇工用肩上的毛巾擦去脸上的汗,怕汗味儿熏到刘慈,离她足有几丈远就开喊。
刘慈放下剪刀,“你知道他找我什么事情吗?”
春小麦的种子在土壤里萌动后,必须要经过一定时间的低温条件,才能起身拔节形成结实的株体。这段时间叫做小麦的“春化”阶段,在埃姆斯特山区种植春小麦,抓好播种时节,解决水源,其实还挺有念想。
刘慈亲自揭开布袋,抓起一把麦种查看。
颗粒饱满,种子也没有受潮霉坏,春小麦本身的具有生长期短,耐旱,耐瘠薄,耐干热风,适应性强的特点,除了磨出来的面粉口感比冬小麦略差,本来就是最适合埃姆斯特地区的粮种。
而且,它不用浸种。
意味着刘慈马上可以组织人手,进行春耕“点麦”啦。
先说话雇工摇摇头,另一个汉子想了想,补充道:“听说是麦种买回来了。”
刘慈一听,放下手中的剪刀,拍拍泥土站起来。
“你们忙,我下山去了。”
麦种买回来了,山谷中也整理出一部分田地,春天的时节不待人,她的确要抓紧时间,免得错过了点麦的最佳时机。
等刘慈下了山,詹姆士迎上来,面有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