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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行,不出一个月,一定钓上她。”
男子们的笑闹声在殷尚恭听来不但刺耳,胸口亦生起无名之火。
他甩开头,早发誓不再理她任何事了,他根本不喜欢她,当初不过是闲来没事违逗她罢了,与喜欢二字毫不相千。
可为何胸口的气闷迟迟无法平复?
瞧那男的留了一头髻发,流里流气的像只髻毛狗,居然相信那个痞子的话,真是笨女人!
“无所谓。”他站起身,抓起包包。
“你去哪?”还有一堂课,却见他东西捆捆准备走人。
“当然是逃课,掰了。”
要不是因为季典雅,像这种营养学分,他只有考试期间才会出现。
想想自己真蠢,为个女人搞得自己心烦意乱,他决定到社团挥挥拳脚,痛快流汗去。
他才懒得理!竟敢说打死也不会喜欢他,天下野花一大堆,他殷尚恭才不会为一个笨女人惹得一身腥。
寒毛男越过他走向右边的洗手间,而他则朝左边的电梯走去。
问题是,劣根性这东西是很难改的,尤其是当它作祟的时候。
殷尚恭想也不想地立时转了个方向,改朝洗手间大步走去,几秒后,他走出来,进电梯,关门。
走出教室时,几个男的在门口高声谈笑,其中一名正是适才与典雅有说有笑的男同学。
“成功了,她答应我的要求,说好待会儿上完课一起留下来。”计划顺利,男子正向朋友夸耀一番。
“以交换笔记为由,让她愿意和你一起讨论功课,你这招还真厉害。”
“要接近这种乖乖牌的女孩子,不能太直接,要拐个弯才行,先让对方降低防卫心,再慢慢占领城池,然后一举攻下堡垒,不就旗开得胜了?”
“说得简单,你行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