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开玩笑,谁规定老板结婚得先告知下属?谁规定老板的新娘不能比员工漂亮?又是谁规定员工喜欢老板,老板得舍命奉陪?
既然民法刑法没规定,他上不愧天、下不怍地,何来罪恶?
她不接话,他只好换话题。
“听说伟伟很喜欢妳。”
喜欢她的人大有人在,包括那个在煮菜时偷偷来瞧她的阿聘堂弟,和抢着要她当媳妇的婆婆姑妈。
“对不起,我不应该把妳丢给婆婆妈妈。”
妈妈得空抓住他问,把艾情介绍给堂弟阿聘怎样?他相信阿聘是妈妈们在众多人选中,筛选后的结论,在筛选之前,艾情大概已被严刑逼供过。
老板对员工说对不起耶,了不起吧,她应骄傲的,但她没时间、没力气处理悲伤之外的情绪。
说悲伤太沉重,毕竟他们什么都不是,可是,悲伤的感觉分分明明、清清楚楚,容不得她矢口否认。
“明天,睡晚一点,我让妈妈别去吵妳。”
谁像他,没眼光,视线里只有漂亮女生,不明白这年代智慧品德才是女人的重点要项。
“伟伟妈妈说,要不是睡着了,大概没人有本事把他从妳身上抱下来。”
没错,臭小猪,他的口水对她的细腻肌肤有好感,过完年,她要到医院抽血检查,看自己有没有染上口蹄疫。
手横过她的肩,轻轻往上搁,她矮身,把他的手臂给卸下。
她在生气,他清楚,他以为她是好脾气女人,不过再好脾气,都无法忍受一群陌生妇人的骚扰吧。
“不用了,拿人钱财,与人做事。”反正他们是上司和下属。
“想挑起我的罪恶感?”他莞尔。
什么罪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