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情书
“元曼,元曼。”
刘琳用手指使劲在她腰间一拧。
“嗷。”反应过来,赶紧把嘴堵起来,元曼有些心虚的弱弱的说道,“老师。”
四周若有若无的传来细微的笑声。
“看来元曼同学已经神游回来了,那好,请你例举几个本文中出现的古今异义词。”语文老师刘丽是一个特别和蔼的人,要是别的老师估计只会说一句,滚出去。
每个星期杂志出来之后,都会有不少人寄明信片给她,所以她在上个星期的小说末尾写了这么一句话,“汤圆要去追男人去了,请问有什么招数吗,要保守稳重一点的。”
汤圆是她的笔名。
于是这个星期的明信片实在是有点炸。
“大大,还问什么,直接上啊。”
“一把抱住他,然后挑起他的下巴,缓缓地说道,宝贝,你喜欢我吗?”
本文,是哪个文啊,元曼微微地将头转动,轻易的看见刘琳的书上翻到了《劝学》一篇,不自觉的松了一口气,还好,因为特别喜欢看书的缘故,只要发下来的语文书,历史书等她都看了个遍。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其中参的古义是检验,今义是参加、加入;蚓无爪牙之利,其中爪牙的古义是爪子和牙齿,今义是坏人的党羽、帮凶;蟹六跪而二螯,其中跪的古义是腿脚,今义是跪下;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其中寄托的古义是藏身。”
刘丽微笑着示意,让她坐下,“元曼同学的基础工很扎实,很好,坐下吧,不过以后上课的时候还是要认真听讲哦。”
“每天送奶茶啊。”
……
上面全是追男人秘籍,各色各样的,元曼集思广益,以她这个年纪的话,还是写情书最为稳妥。那种强吻什么的对她来说还是太早了些。
一个小巧的粉色信封,里面是一张元曼偷偷用妈妈channel的香水染过的信纸。
嘿嘿,今天放学一定得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