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庠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注:由捐纳而取得监生(国子监生员)资格的(所谓例监),也可以参加乡试。)。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覆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馀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注: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馀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注:见本书本册922页。)魏晋南北朝有所谓九品官人法,各州郡都设中正官负责品评当地人物的高低,分为上上、上中直到下下九品。这种制度本来是为了品评人才的优劣,以便选人授官,但是后来由於担任中正的都是"著姓土族",人物品评全被豪门贵族所操纵,"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九品实际上成了门第高低的标志了。
隋废九品中正,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唐高宗武则天以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重,参加进士科考试被认为是致身通显的重要途径。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此外还考时务策等。诗赋的题目和用韵都有一定的规定。诗多用五言六韵(近代变为五言八韵),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称为试帖诗。本书第十三单元文选所选的韩愈《学诸进士作精卫衔石填海》一诗,就是这种体载的作品。
唐代取士由地方举送中央考试,称为乡贡。被举送应试的人通称为举人。唐人常说"举进士",例如韩愈《讳辩》说:"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意思是应举参加进士科的考试,这种人在唐代就称为进士。韩愈《送孟秀才序》说:"京师之进士以千数,其人靡所不有",就是指当时应举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说的。唐初设有秀才科,不久卽废,但是唐人后来仍通称应进士科考◎◎第一名称为状头或状元。同榜的人在长安慈恩寺雁塔题名,称为题名会。宴会於曲江亭子,称为曲江会。又遍游名园,以同榜少年二人为"探花使",探采名花。
唐人进士及第后尚未授官称为前进士,还要参加吏部"博学宏词"或"拔萃"的考选,取中后才授予官职(注:《新唐书·选举志》:"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词,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卽授官。")。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柳宗元"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其后以博学宏词授集贤殿正字"(注:见本书本册1021页。)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因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虽然进士及第,但是由于应吏部考选未中,未能得官。为此,韩愈以"前乡贡进士"的名义三次上书宰相求仕。
以上所说的进士、明经等科通常每年都举行考试。此外唐代还有所谓制举,这是由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据说是要选拔特殊的人才。无论取中进士、明经等科与否,都可以应制举。考期不固定,科目由皇帝临时决定,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等等,前后不下百十种。这些称为制科。唐代博学宏科本来也是制科,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以后改为吏部选人的科目,每年举行考试(见上文)(注:参看徐松《登科记考》凡例、卷五、卷七。)。宋代制举恢复博学鸿词科,直到清代还有博学鸿词科。
附带说一说贡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副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国子监的,称为优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称为副贡。
科举还有武科一类。唐朝武则天时代就开始有武举了,后代相沿,直到清代还有武科考试,这里不细说了。
宋代最初也以进士、明经等科取士。宋神宗时王安石建议废明经等科,只保留进士科。进士科不考诗赋而改试经义,此外仍考论策(后来也间或兼考诗赋)。礼部考试合格后,再由皇帝殿试覆审,然后分五甲(五等)放榜,授予官职。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注: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卽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注:廪生是廪膳生员的简称,明初生员每人每月皆由公家给粮食,所以称为廪生。后来名额增广,在增广名额中的生员称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增生不廪粮。明代府学县学之外还有附学生员,简称为附生,清代沿用明代的旧称。)。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