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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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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非所誉,不是〔应当〕称誉的人。

[11]功,指耕战之事。

[12]工,擅长,精通。

[13]之,为"人"字之误(依松皋圆说。见《韩非子纂闻》)。直躬,直身而行的人(指品行,参用朱熹说,见《论语集注》)。

[14]谒之吏,向官吏报告这件事。谒,禀告。

令尹曰:"杀之[15]。"以为直於君而曲於父[16],报而罪之[17]。以是观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18]。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19],仲尼问其故,对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养也。"仲尼以为孝,举而上之[20]。以是观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21]。故令尹诛而楚奸不上闻[22],仲尼赏而鲁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异也。而人主兼举匹夫之行[23],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几矣[24]。

[1]蠹(dù),蛀虫。韩非认为儒者,游侠,纵横家,患御者(国君的近臣),商工之民,都是对国家有害的人,故合称为五蠹。他在斥责"五蠹"的同时,还抨击了时政,从正面提出了重农尚武,以法制治国的主张。这篇文章是韩非阐发自己法家思想的代表作。

[2]儒,儒家。文,指古代文献经典。法,法制。

[3]侠,游侠。禁,禁令。

[4]人主,指国君。兼礼之,都以礼对待他们。

[15]令尹,楚官职名,相当於后代的宰相。之,指直躬。

[16]认为他对君忠,对父亲却不孝。曲,不直,这里指不孝。

[17]报,判决。罪,治罪。

[18]暴,下凌上叫暴,这里指不孝。

[5]离,通罹(lí),触犯。罪,治罪。

[6]诸先生,指上文所谓"儒"。文学,与上文的"文"同义,不是现代所谓"文学"。取,录用。被动用法。

[7]以私剑养,意思是靠着行刺的行径被养。

[8]法,指法之所非。趣,通取,指君之所取。上,指上之所养。下,指吏之所诛。这是说这四种情况自相矛盾而没有一定的标准。

[9]黄帝,轩辕氏,传说中远古时代的好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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