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第二卷理想发展为各种特殊类型的艺术美
感性生活即肉体生活或物质生活。
①②指思想、感情、行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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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总论象征型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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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弗·许莱格尔①就认为在每一个艺术作品里都应该找出一个寓意。因此,所谓“象征的”或“寓意的”就是指每一件艺术作品和每一个神话形象后面都有一个普遍性的思想作为基础,因此在进行解释时就要把这种抽象的思想指点出来。这种处理方式在近代颇流行。例如但丁的《神曲》确实有许多寓意,而近代评注家却往往把其中每一章诗都说成是寓意。赫涅②所编的古代诗集也是如此,他在注里对每个隐喻的抽象意义都作了凭知解力的抽象的解
参看第一卷79页原注。
①②赫涅(Heyne,1729—1812),德国学者,编注过荷马、维吉尔和品达等
古典诗人的作品。中国过去对诗的评释(例如屈原作品中美人香草之类)特别有这里所说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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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的对象。在这种情况里,意义和感性表现,内在的和外在的,题旨和形象就不再是彼此割裂开来的,不再象在真正的象征型艺术里那样只有依稀隐约的联系,而是二者融成·一·个·整·体,其中现象在本身以外别无本体,本体在本身以外也别无现象。显现者和被显现者都转化为具体的统一体。在这个意义上,希腊的神们,由于希腊艺术把他们表现为一些自由的、独立自足的个体,就不能看作象征性的,而是本身就已完满,无待外求的。例如从艺术观点看,天神宙斯,日神阿波罗和智慧女神雅典娜就只是一些个别的神,他们的行动就只表现他们的威力和情欲,不表现什么其它意义。假如要从这些自由的主体身上抽得出一些普遍概念作为他们所体现的意义,用来解释特殊个别的形象,那就不免把这些形象的艺术方面抛开而且毁掉了。因此,一般艺术家们都不喜欢人对一切艺术作品及其神话性的人物形象作象征性的解释。在上述古典型艺术表现方式里,真正可以看作象征或寓意的只是一些次要的东西,往往是明确地用一种标志或符号来代表的,例如鹰代表宙斯,牡牛常跟着圣路加,埃及人用阿庇斯①来代表神。
在表现自由主体性的艺术作品里,困难在于辨别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作为主体来表现的东西具有真正的个性和主体性,一种是只有个性和主体性的空洞的外表,这就是·人
①阿庇斯(Apis),埃及神牛,两角夹着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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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理想发展为各种特殊类型的艺术美
释。抽象的知解力特别容易倾向于找象征和寓意,因为它把意义和形象割裂开来了,因而也就把象征方式的解释所不过问的艺术形式消灭掉,只顾把抽象的普遍意义指点出来。
我们在本书里讨论象征型艺术,不采取这种把象征推广到一切神话和艺术领域的办法。因为我们的任务并不在于发见艺术形象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用这种广义的象征或寓意去解释,而是要探求象征本身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算作一种·艺·术·类·型。我们要确定意义和形象之间的艺术关系以及这种艺术关系在象征型艺术里和在古典型艺术与浪漫型艺术里究竟有什么不同。因此,我们的任务不在于把象征推广到一切艺术领域,而在明白地把它局限于用象征为其特有的表现方式,因而可以用象征方式去看待的那个艺术范围。就是本着这个意思,我们在上文讨论艺术理想的序论里把艺术类型分为象征的,古典的和浪漫的三种。
所以一旦到了构成艺术内容意义和表现形式的不再是未受定性的抽象的普遍观念而是自由个性时,我们所理解的象征也就不再存在。这时主体本身就自有独立的意义,无待另外的解释。主体就等于他的思想感情,他的行动事迹和他的特殊的性格,等于他的精神生活和感性生活①的全部表现,此外别无其它意义。主体在他的这种扩张和展现②之中,不过是把自己是全部客观世界的主宰这一事实表现出来,成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