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差别和比较复杂的配合却无法摹仿。我们没有节奏体系的量的基础,近代代替节奏而起决定作用的比较粗重的加强语势的方式也不能弥补这个缺陷。①
3.节奏体系和韵的实际·结·合是可以允许的,但是比起在近代诗律里参用古代诗的长短尺度还更不适合。
3a)因为由字的重音所决定的差别并不完全是一个充分根据·实·质·内·容的原则,从感性方面来说,这种长短差别并不是使耳朵听得足够分明。凡是诗的精神意义占优势的地方,就没有必要去利用字和音节的起伏呼应作为补充的表现手段。
3b)但是从音节长短尺度的规律来看,却有必要找出一个对等力量,来和韵的强烈声响保持平衡,不至为它所淹没。但是现在应该分列和起统治作用的并·不·是音乐的自然长短的差别及其·复·杂·变·化,所以关于时间长短比例就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让同样的时间长短比例以·整·齐·一·律的方式一直复现下去,从而使·拍·子开始发生比节奏体系所能允许的远较强烈的效果。例如德文诗中用韵的抑扬格和扬抑格时就有这种情况。在朗诵这种诗时所现出的拍子比朗诵古代不用韵的抑扬格时还更整齐划一,尽管在顿的地位稍停,可以突出某些按意义应强调的字,而且在这些字上的停顿也可以略微打破抽象的整齐划一,产生一种较生动的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像在一般诗里一样,用在诗里的拍子也不像用在音乐的那样严格固定。
①这一节说明节奏体系中只有音律重音和顿在近代诗中仍起次要的作用,至于长短尺度所产生的复杂微妙的变化则在近代语言中无法摹仿。
对于回答这个问题,某些近代语言的情况是重要的。在这些近代语言里,确实有恢复节奏体系以及节奏和韵相结合的现象。单就德语来说,关于恢复节奏体系,我只须提到克洛普斯托克,他不大爱用韵,无论在叙事诗还是在抒情诗里,他都极认真地努力摹仿古代的音律。浮斯和其他诗人步他的后尘,设法按固定的规律,对德国语言进行节奏式的处理,歌德却不大擅长于运用古代音节格律。他在诗里曾问得很对:“我们是否能像古代人,还爱看这样宽广的皱纹呢?”
1.我在这里只须再提一下我在上文关于古代语言和近代语言的区别所说过的话。根据古代的节奏音律,要凭文字音节的·自·然·的长音和短音,一开始就已有一个固定的尺度,字义的力量对这个尺度不能加以制约,改变或动摇。对近代语言来说,这种自然的长短尺度是不适合的,因为在近代语言里,只有意义决定的·重·音才使一个音节比另一个音节长。这样加重语气的方式并不能很恰当地代替·自·然·的长短尺度,因为它使长短本身变成摇摆不定的,一个因意义而加重语势的字可以使另一个本来带重音的字语势减弱,所以既定的尺度只是相对有效的。例如Duliebst(你爱)这两个字可以随语气的不同而把重音摆在前一个字或后一个字上,甚至使两个字都带重音,也就是两个字可以随便构成扬抑格,抑扬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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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第三卷(下)各门艺术的体系(续)
或扬扬格。固然也有人在力图在德语里也恢复音节的自然的长短,并且定下一些规则,但是字义及其所突出的重音终于使这些规则行不通。事实上这是符合事物本质的。因为如果要把自然的长短定为音律的基础,就势必失去近代语言所必需的精神化(对精神意义的侧重),但是近代语言既已发展到使精神意义上升到统治感性材料(自然的音节长短)的地位,决定字的音节价值的就不再是感性的或自然的长短,而是文字所标志的意义了。精神方面的情感自由不容许语言的时间尺度独立地以它的客观自然状态而发生作用。①
2.这并不是说,我们在德语里就必须完全抛弃用韵而只根据音节长短尺度定节奏的方式,我们只是要指出一个重要的事实:按照近代语言的本质,就不可能使音节格律达到古代人所达到的那种造形艺术式的稳实,所以就必须有另一种因素作为代替品,而这种因素要比固定的音节自然长短更能符合精神意义才行。这种因素就是诗行中的重音和顿。这些都不再离开字义的重音而独立运行而是和它协调一致,因而获得一种虽较抽象而却较明显的突出语势。由于这种协调一致,我们在古代音律中所看到的那种三重强调方式所产生的复杂情况就势必消失了。由于同样理由,现在我们也很难成功地摹仿古代的节奏音律,可摹仿的只有其中听起来比较明显的那些因素,至于按固定的量的基础所形成的比较微妙的
①这一节重申近代语言对精神意义的侧重,反对在近代语言中恢复古代凭自然的长音和短音的配合而成的节奏系统的音律,拥护根据音质的押韵体系,因为这较符合近代语言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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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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