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第13页〔法〕D.索什-达塔文。
本书,据张颐(四川,1887—1969,北京)考证,前五章写于1802—
1821年,见张的博士论文:英文《赫氏伦理探索》(Hegel’sEthical
Teaching,itsdevelopment,signi-ficance,andlimitations,by
W.S.Chang)商务印书馆,1925年第2页(全书137页),前有
F六月:《法哲学原理·序言》校样已退给出版商。这时,重又索
回,增添一段攻击弗里斯政见之与普鲁士官方相左,称之为“自封为
哲学家的那批肤浅人物的头目”。
F七月:任勃兰登堡省科学考试委员会委员,至1822年。
F秋季:到德累斯顿旅行。
J.A.Smith写于1924年二月的序言,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作者所赠,
于1925年七月。1926年版,中山大学图书馆藏。
E1821年·五一岁E推崇君主立宪政体
F《自然法和国家学大纲》(NaturrechtundStaatswissenschaft
imGrundrisse)出版于柏林。1833年,经甘斯(EduardGans,
F讲授哲学史(第二学期)。
J十一月二八日: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Engels)出生
于巴门。
F二十年代:黑格尔的世界观最后形成。
G又译:伦理生活体系,见《哲学译丛》(双月刊)1980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