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许动,不然就打死你!”
雷米跪在他面前,伸手到他的内衣口袋里,掏出那卷钞票。这个动作很粗暴,那人衣服薄薄的衬里被撕破了。他看也不看就把钞票塞进自己的口袋。然后他站起来,向男人伸出一只手。
“把手提箱给我。”
那家伙的脸色病得不行,身体瘫软,鼻子上全是血,看起来好像已经灵魂出窍。谁想得到他还能做出那种反应呢?这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他根本没时间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不过等他明白过来时,他只知道骑摩托车,穿皮夹克的人正在拦截他。
雷米对于这个小小的袭击感到有点儿兴奋。他离开巴黎咖啡馆后,就一直步行跟踪目标,跟着他穿过公园。那人朝前走去,离摩托车停的地方没有多远。要是可以就在这里下手,两秒钟后正好跳上摩托车溜之大吉。
他看到那人坐在长凳上,又看到另一个人坐在他旁边,便悄悄溜开。事情有点奇怪。他跟踪的那个脸色像死人的家伙把扛在肩膀上的一个包递给另一个人,得到一个箱子做回报。
这东西闻起来有钱的臭味——或者香味,全看你怎么看待它了。这手提箱里很有可能装的是贵重的东西。这个确信无疑的感觉,加上那人在巴黎咖啡馆赢的钱,使今天晚上看起来好像他个人的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上的一个顶峰之作。
交易结束,这两个人分手时,他错过了一次出手机会。右边有一群人正朝赌场走去。雷米拿不定主意该不该下手。即使目标像他担心的那样大声呼救,可能也没人会出手管这种事。发生抢劫的时候,人们总是突然不爱管闲事。自我防卫课上教学生在抢劫时不要喊“小偷”,不是没有道理的。这是一个神奇的字眼,会让人们掉转方向,尽可能离开。喊“着火啦”就好得多。这会让人们赶忙过来救你。雷米知道庸世无英雄。不过,凡事总有例外,他不想冒那么大的风险。
他发动马达,朝艺术大街开去,向左拐上艾丽斯公主大街,设法不让目标离开视野。他的目标正走下蒙特卡洛路,这是一条能看到大海的街道,由奥斯坦德路和他所在的街道相连。要不是因为他正在开车,雷米恨不能得意地搓搓手。这个地区简直就是荒无人烟。正是他这样的动物为了谋生而进行狩猎的理想环境。
雷米拉起面罩,皮摩托服拉链半开着,像普通观光客一样,慢慢以二挡速度懒洋洋地在温暖的夏夜空气中滑行。目标就在前方。他悠闲地走着,抽着香烟。正好。在奥斯坦德路开头,他穿过街道,和目标肩并肩前进着。他还用左手拎着手提箱,位置正合适。雷米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哪怕要他自己来决定场合,也不会有比这个更合适的了。他想,这个客户在巴黎咖啡馆估计已经把运气耗尽啦。
考虑到实际情况,他觉得行动可能会比平时复杂一点。不过另一方面,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就像他的老板卡特兰波纳经常说的。他做了个深呼吸,觉得出手时间到了。他拎起前轮,猛地一推把柄,把摩托车开到人行道上。
他停在目标正后方,后者正在把手中的烟头丢掉。他得赶快,免得他把手提箱换到右手。雷米突然加速,赶到这人后面,后者听到噪音,回过头来。雷米一拳打在他左脸,正中他的鼻子和嘴中间。
这人更多地出于惊奇而不是因为被打中而倒到地上,仍旧紧紧抓着手提箱。雷米猛地提起摩托车,后轮直打滑。他把摩托车架好,像猫一样溜下车。他已经把车调整到得心应手,一停下来就稳稳当当。
他走到躺在地上的人面前,左手藏在口袋里,顶起皮夹克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