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搜查银行流水
分别是英国汇丰银行上海分行,和法国巴黎银行上海分行。
从这些外资银行里,调出和俞文有关的流水,也是可以的。
根据清政府在1905年颁布《外国银行管理条例》,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经营必须取得政府许可和接受监管。
《外资银行管理细则》则颁布于1927年,是民国政府时期的法规文件,对外资银行的准入、业务和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两个文件都是民国时期对外国银行在华开展业务的重要监管指导文件。
在赵大飞带领行动队包围俞文家的期间。
乔羽生则正在紧锣密鼓地搜集俞文通日的证据。
俞文,作为上海滩有名的商人,他的优点就是有钱。
所以,第一反应就是彻查俞文的银行账户,看和大亚通讯社之间,是否有资金往来。
俞文家大业大,在各大银行都开有账户。
俞文是中国境内的人士,国民政府有权通过正当手段,获取其在外国银行的资产信息,包括取款记录等,所以对于外国银行的俞文账户资料提取,也在进行中。
上海金融委员会,一间办公室内。
乔羽生和几名协助办案的职员,正在办公室里等待着调查的结果。
特务处在上海金融委员会的协助下,对俞文的在各大银行的账户进行了盘查。
首先查的是国内的银行。
俞文在上海国内的银行,还有三个账户,分别位于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华银行,总部都位于上海。
要给流水,这些国内银行的配合度,不成问题。
于此同时,俞文在外资银行银行位于上海的分行,也开有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