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 周楠的另一种职责
当即,周楠就告别了荀芳语,坐了马车又招呼那个衙役也上了车,仔细询问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一问完,周楠偷偷地松了口气,“还好,还好,还好没有出人命,也没有人受伤,否则本大人只能向朝廷请辞了。”
事情是这样,年前朝廷不是颁布旨意清丈京畿皇族隐匿的田产吗?当时,宗室大量抛售地产,欲要躲过此劫。
后来,这是因为皇族上书而废止。
于是,京城的豪门大族又开始置产,将地价炒得极高。世界上的事情一向是买涨不买跌,就连周楠的老师王世贞也动了置业的念头。
忤逆案可不同于杀人案。
如果白各庄杀了人,周大人又迅速破案,可得一个干练能臣的美名。可一但出了忤逆案,我们的周行人不但一点政绩也无,说不好还要受到牵累,最后连官帽子都要戳脱。
明朝以忠孝治国。君王最看重的是臣民对他对大明朝的忠诚,如果一个人不孝顺父母,又如何能忠于君父。不孝之人就是畜生,就是潜在的反贼。
因此,有明朝一朝对与忤逆子的判决都极为严酷,流刑起步,最高剐刑。
说到这里,或许有人奇怪,地方上出了忤逆之徒和民政官又有什么关系,至于被摘帽吗?
白各庄离京城也就二十几里地,也算是优质资产,年前就有不少人来这里购地购房。不少人还跑去军器局落籍办鱼鳞图册,搞得局子里的人烦不胜烦。
其中有一个叫余二的,过完年就来白各庄买了两百亩地和一间三进的宅子,落籍到了大兴县。
此人据说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家生子,最近发了达赎了身。年纪大约四十来岁,是个老实巴交的光棍汉。
估计是以前日子过得苦了,现在重获自由,又有田有房,余二就起了成家生子,为余家延续香火的念头,就托了媒人物色合适人选。
这个道理说起来也简单,地方官是干什么的,除了代天子牧民、收税、维持社会秩序外,还有教化百姓之责。
因此,按照明朝的制度,一旦地方上出了忤逆大案,当地的亲民官要被追责,仕途就算是走到头了。轻的罢官免职,重的流放三千里。
既然案子交到军器局手上,现在也不可能移到大兴县去。就算交过去,人家怎么肯接这块烫手的热山芋。
估计此刻大兴知县正心头暗自逃过一劫吧?
想到要紧处,周楠心脏蓬蓬乱跳:难道是李高设的局?这个可能性极大,好狠辣的手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