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三章:脱缰野马
“咣!咣!咣!”
跟在身侧的罗洛用长矛敲着我的头盔,提醒面前的凶险状况,我扭脸投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表情,也不知道对方能不能看清,差不多同时另一侧的传令兵接到罗洛发出的信号,用力一扯扛在肩上旗杆的绳结。
“呼啦!”
耀眼的明黄色大旗,突然受力的迎风飒飒飞舞,猎猎招展的声音甚至盖过马蹄的轰鸣。
随着旗帜的飘扬,骑士们款款拽动缰绳,自小受过系统训练的优秀素质体现出来,跑疯的马儿乖巧顺从主人的命令,以擎旗骑士为中心分成两队,好像上纺车的杂乱羊毛线突然有了规矩,循着纱锭的指引编织出细密的纹路。
有一句应用很广的俗语,叫做如脱缰的野马般,引申为事情发展到不可控制的程度,就像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挣脱笼头,扬起四蹄恣肆的奔驰在大草原上。
在强忍住胃里不停上涌的呕吐物时,我脑海中竟然出现这句话。
现在的情势正如其所述,奔驰的骑士如同马力强劲的跑车,一骑接一骑的紧紧跟随在奈梅亨的飞龙战旗后面,若是居高临下的俯瞰场面肯定非常壮观。
锁环碰撞的声音为这次冲锋添上节奏鲜明的交响,好像千万个整齐摇动的沙锤,枞木制作的长矛尾端挂住马鞍侧面的环扣,使得骑士们能腾出手来娴熟的操控着战马,在发起最后的冲刺之前,必须将马力提高到极致。
转过碎石嶙峋的坡地,教廷军队驻扎于半山腰的帐篷已经遥遥在望,它们仿佛雨后冒出的小蘑菇,花花绿绿的颜色自上而上杂乱无章的排布着,越往山顶的帐篷越华丽和铺张,越接近谷底的帐篷越破败不起眼,等级俨然分明。
这是骑士冲锋的常用方式,一段时间的高速冲刺,让马匹达到高亢的兴奋点,然后训练有素的骑士,在驰骋中进行队伍的整编与排列,放平长矛完成俯冲的最终准备。
叛军那边还在如火如荼的集结着士兵,骑士和重步兵的编制要长些,不过本来就驻扎在山丘谷底的杂兵压根不需要整队,想拿他们当炮灰的教廷,更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只要这帮衣衫褴褛、完全凭借宗教狂热和迷信权威武装起来的乌合之众,能尽量阻滞奈梅亨骑士的进攻,就算全打光也不要紧。
把长矛死命夹在腋下,我将注意力集中于笔直的矛杆和锋利的矛尖之间,计算待会木屑飞溅的角度,无论多坚韧的木质,在刺中目标刹那都会碎为齑粉,所以平日里骑士必须预备至少两根长矛,而被授予持枪侍从头衔的仆从,主要工作便是帮助主人及时更换损坏的长矛,若身处险境可以使用骑士的长矛自卫,这份荣誉绝非一般人能够获得,地位仅次于负责打旗和辅助作战的持旗侍从。
对面叛军的阵容中,吆喝起一长串听不懂的拉丁语,配着剑拔弩张的场面分外滑稽,其实用不着听懂,标枪兵跃跃欲试的动作谁还不明白吗?我们冲进了敌方阵地百步的范围之内,这段距离正是标枪的有效杀伤半径。
“上帝赐予我勇气和力量吧,最好再来点好运!”
代表教皇驻跸的黄白两色为底的圣彼得十字旗,伫立在显眼的位置张扬舞动着,提供给参与叛乱者精神上的慰藉,让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为主作战。
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奈梅亨军队冲过几座山丘的时间,足够叛军布置简单的防守,况且大军宿营过夜必设阻栅,只要把它们首尾相接的连成一线,便能在一定限度上瓦解骑兵的冲刺。
果然,当我被叛军调动的号角惊醒回神的瞬间,视野之内出现许多忙碌的标枪兵,他们正在整队。
标枪兵是地中海地区,特别是继承希腊,罗马军事传统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别于南下北方蛮族常见的弓箭手和掷斧兵等远程兵种,他们在战斗的开始阶段,以排山倒海的力量投掷标枪,来动摇敌人的士气,这样就可以取得最大的心理威慑效果,为主力部队打开突破口。
曾经的罗马军团的士兵,通常都携带着标枪及短剑,一轻一重两种兵器相互配合作战,罗马帝国依靠这种战斗力强悍的军团冲出了意大利,经过一连串几乎很少吃败仗的战争,征服了整个地中海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