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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脑子都能判断出来的结果,此时赫瓦的确已经知道了,通过那只被杀掉的尸虫,赫瓦收集到信息着实不少。不仅知道进来的共有五个人,还知道走在最前面的小子,手里有圣教至宝,可以瞬间杀死尸虫,这样一来,就有些麻烦了。
赫瓦很年轻,今年刚到四十岁,在世界范围内,成名的方士之中,他绝对是最年轻的一批。方士可不象方凌云想象的那么简单,只要手握一两件宝贝,就能成为方士。
方士分为两种,传承有序的正统方士,以及基因变异的野路子方士。很显然,前者的整体实力更强,后者一部分个体也可能非常强大。基因突变这种事情,没人说得清。
当然了,正统方士的路比较好走,有人指点,从小开始学习训练,成年之后,已经拥有相当可观的奇妙能力,如果先天条件足够好,就能在三十岁以前脱颖而出,在方士群体中闯出名气来。真正想要独挡一面,至少还要努力十年。
赫瓦就是正统的方士,传自白伯族大萨满,主修驱兽术,与西方的自然精灵德鲁伊很类似,却要血腥的多。
他本身的驱兽术已经达到高级,能在他这个年龄段,达到这么高的水准,在整个白伯族中也是顶尖的方士。白伯族很穷,大萨满终生没有走出山地,连钱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是一位真正的苦修士。
赫瓦不同,他受过完整的现代教育,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也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美好。醇酒、美女、豪宅、游艇、房车,这些他都喜欢,可喜欢也没用,没钱啊。
白伯族大萨满对他的要求很高,期望值更高,因此绝对不允许他使用方士的能力,从普通人身上抢夺,那是白伯族的禁忌。赫瓦虽然有着无数美好的梦想,可依然不敢违背大萨满的命令,他很清楚,自己的实力别说和大萨满相比,就是他师弟赫名,实力也远在他之上。
再退一步说,就算他的实力足够强,赫瓦也作不出欺师灭祖的恶心事儿来,至少赫瓦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好人,凭本事吃饱,认真修炼,孝敬萨满,善待族人,这些该作的事情,他一样没少作。
最让他嫉妒的是师弟赫名,年仅二十五岁,就达到高级驱兽术的水平,比他整整提前了十五年的时间,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师弟赫名就能全面的超越他,成为大萨满门下的第一方士。
嫉妒是嫉妒,赫瓦绝对不会使用盘外招,他需要快速的提升实力,用实力压制住赫名,在大萨满的心中,永远成为他的骄傲。
无论学什么,达到一定高度后,道理都是相通的,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赫瓦走出大山,拜别大萨满,离开白伯族祖地,他要再看一看这个世界,以前上学的时候,全部时间都用来苦读了,他需要用常人三分之一的时间,修完博士的课程。虽然他一直不明白,身为一名方士,为什么要学习这些东西,可大萨满的话儿,总是不会错的。
这一走出来,赫瓦就发现,原来自己是这么的与众不同,经过几个月的研究,他发现,想要赚钱,远比他想象的要容易的多。当然,赚钱的手段虽然不违反大萨满的要求,还是要打打擦边球的。
就这样,赫瓦留在阿汗国边境,塔亚训练营,成为塔亚的顾问。每个月都能拿到一笔以前无法想象的巨款,还能得到非常多的资源,只要他想要的野兽,很快就会有人送到他面前,还保证都是活的。
塔亚发现贵霜地宫的时候,赫瓦刚成为塔亚顾问三个月,当打开地宫的入口那一瞬间,赫瓦就激动了,他感受到一股从未有过的气息,配合白伯驱兽术,他相信在短时间内,就能达到更高的成就。
几个月的享受,还不足以摧毁他的修行之心,放弃了醇酒美人,赫瓦一头钻进贵霜地宫,一住就是八年,那些陈年旧物他不喜欢,尽管它们还有另一个叫古董的名字,据说非常值钱,可比起让他心跳不止的古波斯墓葬尸虫,完全没有意义。
除了偶尔帮塔亚解决一些所谓的麻烦之外,这些年来,赫瓦是不会离开地宫的。八年,整整八年的时间,他唤醒了三万多只尸虫,并把它们训练成为自己的战兽,如果不是本命魂兽无法替换,他早换成尸虫了。
当他看到方凌云轻松的毁灭掉尸虫的时候,又一次感受到大萨满的睿智,最强的战兽必有最弱的一面,挑选战兽,必须要综合性考虑。
赫瓦的本命魂兽是一只猎豹,以速度见长,有锋利的爪牙,敏捷的动作,唯一的缺点是不耐久战,最多一小时,猎豹的战斗力就会成倍的下降,也就是他该撤退的时候了。
事实上,这八年来,他从来没动用过本命猎豹,也从未撤退过,因为根本不需要,他遇到最难缠的一个敌人,也只动用了不到一万只的尸虫,就将那个讨厌的家伙淹没了。
“宝贝,去吧,我要他胸前的圣物。”赫瓦没觉得方凌云有多了不起,不过是好运得到一件圣教宝贝的幸运儿罢了,如果真的以为拿一件圣物,就能吃定他,这几十年的修炼岂不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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