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5200

第九十六章 怪病 (第1/2页)

天才一秒记住【小说5200】地址:novel5200.com

她穿着白衬衫,牛仔裤,背着一个黑色小挎包,正是刘晓琪,她冲我微微一笑,然后指了指我手上那本发黄的书,然后又做个噤声的动作,接着,她身形变淡,消失无踪了。

顾祁寒发现我手中的书,问我哪里来的,我无奈地笑了笑,“刘晓琪给我的,她好像有点怕你,不想被你发现,所以偷偷摸摸交给了我,还让我别惊扰到你。”

顾祁寒没说什么,走上前来,翻开书,和我一起看上面的内容。

这其实并不是书,而是一本日记,我估计它至少有一百多年历史了,因为主人写的是文言文,还好我是一个文科生,看这玩意儿,并不是很吃力。

这本日记的主人,是名男子,名叫孟青云。他记录了他和一名叫兰芳的女子的爱情经历,兰芳是他的表妹,他们俩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十八岁那年,他向兰芳提亲,没想到兰芳的父母,觉得他是庶子,将来不能继承家产,不及他哥哥有前途,便执意要将女儿嫁给孟青云的哥哥孟宪承。

孟宪承和孟青云一样,早就对兰芳这个美丽善良的表妹情根深种,明知道自己的弟弟和兰芳两情相悦,他也还是痴痴地爱着兰芳,在兰芳的父母拒绝将女儿嫁给自己的弟弟之后,孟宪承也向兰芳提了亲,兰芳的父母自然是十万分赞同,不管兰芳大哭小闹,绝食上吊,父母都不肯妥协,坚持要把她嫁给孟宪承。

眼看,孟宪承和兰芳就要成亲了,孟青云痛苦非常,他甚至想在大喜当天,将兰芳给抢走,带她私奔。

就在婚礼前三天,兰芳突然出事了,她跟随母亲去镇外的寺庙拜佛,回来的途中,被几个山贼劫走了,大家都说,兰芳被劫走,恐怕保得住性命,也保不住清白了。

孟宪承是孟家的嫡长子,孟家当然不希望他娶一个清白被毁的女子,所以便逼他跟兰芳的父母退了婚。

所有人都说,兰芳回不来了,可孟青云不信,他单枪匹马地闯进山贼窝,将兰芳救了回来。

所有人都说,兰芳清白已经毁了,可孟青云不在乎,他宁愿跟孟家断绝关系,也要迎娶兰芳。

孟青云被赶出了高门大户的孟家,为了谋生,为了风风光光地迎娶兰芳,他给人卖苦力,当店小二,甚至是在街上卖艺,以前奉承他的人,如今都把他踩在脚下,他也痛苦过,彷徨过,可从未想过放弃兰芳。

兰芳不忍心情郎受苦,把自己多年积攒的私房钱交给他,他做起了小买卖,由于他诚实守信,头脑又聪明,慢慢的,小买卖越做越大,一年之内,他就在镇上买了一间小铺子,实现他的承诺,风光迎娶了兰芳。

他们刚成亲的时候,大家都还是以看笑话的眼光看他们,渐渐的,他们夫妻二人相濡以沫,不离不弃的感情,感动了很多人。

可是,好景不长,两年后,兰芳突然得了一种怪病,每个月犯病一次,病发的时候,头部剧痛难忍,甚至痛得把头往墙上撞,恨不能撞死过去,好几次,孟青云为了阻拦她撞头,被她抓得遍体鳞伤,病痛过去之后,兰芳一边帮他包扎伤口,一边哭得泪水涟涟,她说,休了我吧,你应该娶一个正常的女人,生一双听话的儿女。可孟青云不愿意,他说,我这一辈子,只有你一个妻子。

为了给兰芳治病,孟青云托朋友、托商业伙伴,四处寻找名医,可所有名医都对兰芳的头疼病束手无策。

眼看爱妻每个月被病痛折磨,变得形销骨立,枯瘦如柴,孟青云心痛如绞,他将店铺交给信得过的朋友打理,决定亲自去给妻子寻找良药,就算是走遍千山万水,走遍大江南北,他也要找到良药。

在出发的前一晚,孟青云在日记本上写了一句话,用现代汉语来说,就是,这世上,要是有包治百病,起死回生的药,那该多好。

日记写到这里,没有了。

我合上日记本,已经被孟青云和兰芳的爱情,感动得热泪盈眶。

顾祁寒伸手,擦去我眼角的泪水,温和的声音透着点无奈,“怎么这么容易就被打动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新书推荐

凤临天下:王妃13岁 我爸爸是盖世英雄 易瑾离凌依然结局 穿越到现代大唐 高武:你不是舔狗吗?怎么成战神了! 遮天 重生之淤出清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