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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习惯了被遗弃。
尤其是被他遗弃。
之所以这么大度的选择去习惯,不过是因为,我喜欢他。
所以,最后,他说要结婚,我也内心毫无波动的答应了。
那一晚,我们回到书香家园的屋子里,抵死纠缠。
第二天,他醒来时,我很认真的对他说,“昨晚你说的,我就当作是醉话,我不当真,你也别当真。”
宸少懵了一下,“什么话?”
我很平静的笑了一下,“没什么。”然后就起身去做饭了。
在纪清轩昏迷,我在小镇的日子里,听佳歌小姐说,宸少苦练厨艺,似乎是很有天赋,他的手艺已经赶超了我,在前几天讨好心宝小姐的时候,也是大露了一手,很完美的讨好了心宝小姐的味觉。
但是一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就像是做饭不用手口鼻似的,味道难吃的好有一比,可是每次,我也都心甘情愿的吃完,他很满足。
这次,我心情有些不好,所以不想让他去荼毒我的胃,宸少就穿着一条黑色紧身内裤,站在我旁边想要伸手帮我忙,我都拒绝了。
他摸摸耳朵,又挠了挠鼻子,举足无措的样子越发的像个孩子。
“璐璐,你怎么了?”
“没事。”我的声线没有波澜。
“不对,你在不高兴。”他肯定的说。
我笑了,“我高不高兴,难道我自己不知道吗?”
“你知道是知道,但是会憋在心里不说。”他摆出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
我感觉到自己维持的很好的笑容可能稍微僵持了一下,但是很快,就恢复了自然,“如果是以前,我可能还会因为一点儿在不在乎的小事影响心情,但是现在不会了,人总是要长大的,尤其是在摆正自己的位置之后。”
其实如果仔细听去,多心的人会以为我这话有着赌气的成分。
但是我自己深知,没有。
即使我心里再爱着宸少,没有变过,可是两年的时候,也足够把我的一腔热血磨灭的什么都不剩。
他现在就算跟我说要随便找一个女人接吻做爱结婚,我想我都能很淡定的接受,然后再微笑着去祝福他。
可这跟当初祝福纪清轩又是不一样的。
至于哪不一样,我说不出来。
我的厨艺一如既往的好,这一点没人会怀疑。
这个时间吃早饭晚了,午饭又太早,所以我就只做了两菜一汤,还熬了皮蛋瘦肉粥,两个人吃也足够了。
宸少光着上身坐在我对面,吃一口就要瞅我两眼,欲言又止似的。
我就当做没看到,反正他说什么对我来说都是一样,我都会点头,只会点头,哪怕他让我去死,我也会点点头,站起来,找一个合适的死法去死。
这不是许流年卑微懦弱、自暴自弃的想法。
是因为许流年现在已经像一具森森白骨,没有了感情起伏的行尸走肉。
如果不是我的额头上贴着盛珩宸专属的标签,我早就已经倒下了。
宸少是受不了这种诡异的安静的,他故意把碗和筷子重重的往桌子上一放,皱紧了眉头,这是他要发脾气的前兆。
我静静的喝完碗里的最后一口汤,站了起来,要收拾桌子,宸少生气了,他死死的抓住了我的手,沉声道,“我不会就这样跟你结婚的,昨天我是喝多了。”
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