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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九渊坐在那没动,听着竹林里的虫鸣晚唱,愣了半晌,这才失笑着摇摇头站起身,收拾起桌子来。
她的一举一动,从来都不是按套路来的,自己还是有点妄断人心了。他想到刚刚洛清欢那宛如雨后初晴般清新的笑容,心底莫名一动,真是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呀。
从这天起,两人就非常默契地过上了,你烧火来我做饭,你打猎来我摘菜的悠哉日子,宛若一对再平凡不过的乡野夫妇,温馨平静又怡然自得。
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陆九渊慢慢也掌握了捕猎的技巧,带回来的猎物不仅有山鸡野兔这种小体型的,甚至还有鹿和野猪黄麂这种大体型的,大大的丰富了两人的食谱。
洛清欢的伤好的差不多了,也会跟着一起出去,采采菌子和野菜提升菜品的味道,某天路过一片野生梅子林,还颇有情调地摘了一些青梅,酿了果酒。
原本萧条冷寂的竹楼,住进了两个人,烟火气息越来越浓,渐渐的笼罩在了一股温馨的氛围当中,两个人的关系,也在朝夕相对中,不知不觉融洽了起来。
越接触,陆九渊越觉得洛清欢跟自己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不一样,处处矛盾,又处处有趣。
她很坚强,给伤到深可见骨的脚腕换药,饶是纱布黏住一块皮肉,也能咬牙将它硬生生扯下来,不吭一声。但是她有时候又特别胆小,树上掉下一只毛毛虫,即使没碰着她,她都要尖叫着逃走。
还有比如她拿起刀来,杀伐果决,能精准地将猎物一刀毙命,美其名曰,反正早死晚死都要死,还不如一刀给它个痛快去投胎。但是在密林中遇到了受伤的小动物,她又会极其小心地给它检查,采药包扎救治它。
再有……
洛清欢知道,女人就如书一般,要让他觉得有趣,让他忍不住想看下去,又要有让他看不懂的地方,这样他才会想要了解你。
每一天,陆九渊都能在洛清欢身上看到不一样的她,发现她新的闪光点。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目光停留在洛清欢那儿的时间,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长了。
倒是系统,跟个小间谍似的,过一会儿提醒她一下,“哎呀,大小姐,男主又在看你了,啧啧啧,你看那眼神,真是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八卦地不得了。
彼时,洛清欢正在跟一条鱼做斗争,听到这话,连眼皮都没抬一下,继续干着手中的活儿。
她神情专注地盯着手中鲜活的鳜鱼,去骨剃刺花式改刀,把一柄锋利的刀挥舞地眼花缭乱。
额头有微微的汗水沁出来,她抽空伸手漫不经心地一抹,前额一缕黑色的发丝就从编好的辫子里滑落出来,在阳光中折射出光晕,映衬地她整张脸都充满了柔和的光芒。
认真专注做事的人最有魅力,她故意营造出来的氛围,让陆九渊的目光炙热了起来,洛清欢知道,时候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