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吴县令斟酌着,小心翼翼地答道:“这个么,律法者,常经也。条例者,权宜之计也。自然是不能一概而论的,两者若有冲突,纵然因此损了条例,亦当维护律法,盖因不可以一时之权宜,而毁万世之根本。”
杨嵘不放心地道:“你那老师,在府尹大人面前当真说得上话么?”
他是主审,他可以不答,但他同样有好奇心,他想知道这个青州生员如此询问的真正目的,而且这个人的身份背景他还没搞清楚,若不是夏浔自己说,他还不知道对方也是有功名的人。这里是应天府,应天府的水很深,龙蛇混杂,但凡不明底细的人,总要客气些才好,这是在天子脚下做地方官的人普遍的共识。
杨充傲然道:“爷爷放心,我这位老师,是洪武十八年会试第一、殿试第三、探花及第的大才子。授翰林编修,升修撰,迁任春坊讲读官,伴读东宫,课教太孙,累得提升,如今已官至太常寺卿兼太学博士,姓黄名子澄,他不但与应天府尹是好友,当今皇太孙殿下对他也是言听计从。他说一句话,份量十足。”
这可是公堂之上,他是本县的大老爷,而且他这个县就在应天府治下,几乎发生点什么大事小情,就能直达天听,要是答得有误,贻人笑柄,那丢人可不只一个江宁县了。
这位知县把一部大明律背得当真滚瓜烂熟,杨羽听到这里,已是冷汗涔涔而下。
他是长房长孙,爷爷所维护的,正是他该维护的,他沉思片刻,说道:“杀牛毕竟是违反了朝廷律令。那些牲畜都是本族长辈家的,纵有不对,他也不该以下犯上,难道非要将之屠戮一空才显孝心?这孝,可不只是对父母尽孝,对宗族长辈他不应尽孝么?嘿,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我们可以在这一点上做做文章。”
他向天拱一拱手,说道:“所以我洪武皇帝定《大明律》规定,凡夜无故入人家宅者,杖八十。主家登时杀死者,勿论。侵占他人田宅者、田一亩、屋一间以下、笞五十。每田五亩、屋三间、加一等。罪止杖八十、徒二年。系官者、各加二等。若将互争及他人田产房舍、妄作已业、或朦胧投献官豪势要之人、与者、受者、各杖一百、徒三年。如系强占,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杨嵘道:“江宁县令可是已经判决了的呀,你能推翻此案?”
吴知县道:“保护私产乃是万古不易之常理,私产尚不得保护,天下人岂得安宁呢?”
杨嵘大喜,站起身来哈哈大笑道:“好!好!我的好孙儿,你认得如此人物,咱还怕他何来?”
吴县令一怔,立即提高了警觉。
骤闻喜讯,老家伙意气风飞,咬牙切齿地道:“杨旭,你这忤逆尊长、大逆不道的小畜牲,凭你一张利口,还大得过官家这两张口去?老夫这一番一定整治得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杨充沉沉一笑:“继续告,告到应天府去。”
夏浔又问道:“那么学生请教县尊大人,保护私产,这是常经还是一时之宜呢?”
杨嵘虽是本地乡绅,却还从没到应天府打过官司,应天府尹可不是一般的知府,天子脚下府治之地,这知府上头联系着六部,有事可以直接上达天听,那是天子近臣,到他那儿打官司,杨嵘还真有点打怵。他迟疑道:“应天府?这样……可以吗?”
夏浔暗暗一笑:“就知道他会这么回答,这个时代还不是一样,有上位法、下位法之分,前者大于后者,两相冲突,当以维护前者,这个道理古今一理。”
杨充道:“当然不是现在。我马上回城去找我的恩师。他与应天府尹王洪睿王大人是知交好友,我把此事禀与恩师,请恩师在王大人面前美言几句,然后爷爷再去应天府告上一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