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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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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详述为某人办事的经过:某人自道光十七年起,“所有粮票,皆未到手。”以前的银票,“即公道扯算,一概也须钱几十千。”“至弟手,则以四千了事,又为之将新饷完清,总之便宜又便宜。”那人一共谢了他七十千文,除去办事花销,一共收入了四十千,约合二十六两七钱银子。

道光二十九年闰四月二十六日的家信中,他又这样讲自己如何替人逃避国税:

熊青六家,正饷南漕,共十三年未完。(每年正银五两,四年未完。一年五升米,九年未完。)又一个钱办不出。从去年起,叩托弟数十次……拜托四老爷开恩……弟昨一概与之办清,共清出油串五十二张,止去钱一十四千二百。

得意之态尽显。

因为“曾四老爷”朋友多,能办事,所以在地方上一呼百应,甚至有人请他入干股。十一月二十日信中说:朱岗轩“信死了曾四老爷”。“前四月在他(朱某)家吃酒……求弟合伙开当铺。”“昨夜又遣其脉侄婿刘四来,送官燕七个,丽参四支,猪肘,羊肘,咸鱼各十余斤,糖十封,鸡一只,总是求弟合伙。其合伙也,不要弟出一文本赀,万一要赔,不干弟事。”如此好事,只有一个条件:“每年新正请官与绅衿酒,则须弟到,或者经衙门之事,须弟去,余则全不管理。”

既要主持家务,则处处离不开钱。而绅士发财的主要途径就是调节纠纷,打点官府。读过《曾国藩家书》的人,一般都会对曾国藩批评其弟曾国潢干预公事的内容印象深刻。曾国藩做京官期间自顾不暇,曾国潢大肆包揽词讼,成了“武断乡曲”的典型。

道光二十八年六月十二日,曾国潢在给曾国藩的家书中谈到他替别人到广东要账的事,这件事曾国藩一开始曾认为根本办不成:

弟为朱家事,兄则说“无济”,而弟归后,朱所留之人,又执银票收到五百。此会经弟手者,算有千八九百,下少二千五百,将来或亦可望。若不是弟为他弄到,毫厘皆票矣。

替别人前后要到了近两千两银子,曾国潢会获得多少收入呢?接下来的信中透露了消息:

―.文―止要他谢三百银,庚子年之借字除一百,实谢二百两,退借字足矣。

曾四老爷如此能办事,自然繁忙得很。他这样自述:

湘乡近日之“曾四太爷”,神通亦颇不细,一到家中则蓝缕已极。尧师每来,常呼为“老长工”。

当然,曾国潢很清楚他之所以如此吃得开,完全是因为曾国藩这个靠山的作用。特别是道光二十七年曾国藩“跻身卿贰”,以内阁学士兼任礼部侍郎衔,后又于二十九年实授礼部右侍郎之后,曾家在地方上影响力更是迅速增长。曾国潢在家信中说:

―.人―收益大约是要回账款的六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间。

―.书―曾国藩一方面夸奖他办事的才能,另一方面又提醒他说:

―.屋―此后近而乡党,远而县省城,皆靠澄弟一人与人相酬酢,总之不贪财,不失信,不自是……此刻初出茅庐,尤宜慎之又慎。

对于曾国藩“三不”的要求,曾国潢是这样回复的:

不失信,不自是者,老兄或可稍不挂念。惟不贪财一语,有点靠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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