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史(七)
1、关于新中国国体的规定
2、关于新中国政体的规定
3、关于人民权利和国民义务的规定
4、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
5、关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政策的规定
四、解放区司法原则的确立
《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立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新中国法制的发展
自新中国成立至1999年这50年时间里,新中国的法制经历了一条的发展道路。概述
一、新中国法制的初创(1949-1953)
二、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三、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
四、现行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民事、经济法律制度
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法制的发展与挫折(1954-1976)
三、改革开放与法制的复兴(1977-1991)
四、社会转型时期法制的新发展(1992-1999)
宪法制度
一、《共同纲领》与新中国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