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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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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的青年国民,须受德国一切人民所应的教育。

以后,他了应该受国家所规定的体育,最后入伍而受军事训练。

军事训练是人人所必受的,成绩优良乃强健青年,于军役完毕之后,乃由国家正式授以公民的权利。

这一件事,实在是他一生最为可贵的纪念。我们必须知道得为做一个德国的公民,即使他的职业是一个卑下的清道夫,然而他的荣誉,也必胜于做外国的帝王。

德国的子女,不过是国民,一直结婚以后,那才成为公民。

现在要取得这种权利,第一个条件,必须生在国家的疆域内,种种和国籍的问题倒是没有怎样的关系的。

比方像黑人,从前居于德国的保护地,现在居住德国,他们的子女就可以算是德国的公民。

要取得一个国家的公民资格的全部手续,竞像去加入汽车俱乐部为会员一样。

我知道这句话大家一定不乐闻的。

可是事实上,德国现行的公民律的荒廖和草率却令人不能不来这么的想。

德国的妇女,她们从事于职业者,也得授给她们公民的权利。

第四章人格和民族国家的观念

如果我们并不预备去探求马克斯理论的结果,那么,希望把个人所属各族去估量个人的价值,而同时又去攻击马克斯派的“人人都是一样,没种族的分别”的理论,那真是傻子。

倘使有人相信同代的民族社会主义国家能够用纯粹的机械方法和经较优良的经济生活的组织,使本国和他国不同一换句话说,就是调和贫富或是扩大经济的统制,或是使报酬公平百除去过巨的工资的差别一这样的人,他必定要陷入绝境,因为他一些也没有我们所说的世界观的眼光。

上面所说的种种方法,既没的长久的期望,也没有伟大的前途。

现在已经有一个国家企图发育改良他们的公民律了。

我所说的,原不是指我德意志模范共和国,是指竭力以理性为师表(至少一部分如此)的美洲合众国。

合众国的政府,他们禁止不健康的人入境,而且严禁某一人种入籍,这实在是超向地民族国家观念的第一步。

民族国家,分别他们的民为三类就是公民、国民、外侨、就原则方面来说,一个人的出生,只能获得国籍;不能因此而去做国家的官吏,中是参加选举凡是一个国民,必须有种族的国籍的两种证明。

国民可以随时脱离国籍,而在和他们同民族的国家内成为公民外侨的所以异于国家,就是因为他居地外国而仍保存他的国籍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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