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在进行攻打南京时,日本飞机公然在江阴炸沉美国军舰“巴纳”号,又在芜湖用重炮击伤英国商船“瓢虫”号,事后仅通过外交渠道说一声“意外的失误”了事。攻陷南京后日本拒不承认“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公然到安全区内抓走平民押到预定地点去屠杀,就地强奸、抢掠,不听从国际委员会官员的劝告,这都是日本军国主义霸权主义行为的表现。
众所周知,战争中杀害俘虏和敌国人民为国际法所不容许。甲午战争时,日本在宣战诏书中对战俘问题曾经提到受国际法的约束。后来事实告诉我们,日本最高层在处理许多重大国际问题时常常采用不可告人的投机取巧手段。
“九•一八事变”日本对中国不宣而战,暗暗地按照田中义一的侵略步骤一步一步地吞食中国,而又避免与英美发生冲突。有确凿证据表明,当初东条英机曾就军部中央提到国际法的约束问题,却被军部中央有意删除,决定冲破这一现有国际法的束缚。处在侵略中国步步得手的日本军事当局认为,承认国际法将妨碍部下的军事行动;反之只做不说,日军在在中国土地上便可以任意处理俘虏和平民,直至把他们斩尽杀绝。
日本军政首脑心里明白:占有满洲并向华北推进,是在反共遏俄外衣掩饰下进行的,而且由于遏俄反共还有可能在政治上获得英美某些支持。现在的情况截然不同了。上海、南京是英美在华经济利益的集中点,也可以说是英美伸进中国的神经部位,一经触动,必有反应。皇军攻占上海和即将攻占南京,不可能不与英美发生矛盾。《田中奏折》中虽认为:“将来欲制中国,必以摧毁美国势力为先决条件”,“不得不与美一战。”但是能做到既不与英美发生冲突,又使中国向日本投降,是政治上两全其美的事,这取决于军事上采取什么样的果断措施了。
日本军事当局心里明白:日本军队与中国军队单纯地从军事素质和装备上对比,都优于中国,在攻占战略要点上,中国部队暂时还抵挡不住它的进攻。但日本兵力有限,资源也经不起长期战争的消耗,基于这原因日本方面被迫制定速战速决的战略。这种战略的基点出自日本军事最高当局的设想,也是建立在蒋介石政权事实上未能统一中国的基础之上。
同时,日本利用蒋介石不抵抗主义的心理,暗中和他保持着“和谈”的联系。另一方面还寄希望于国民党内部分裂,分裂者在和蒋介石分庭抗礼的同时投靠日本。日军攻占上海,攻陷南京,政治上的用意就在于迫使蒋介石猛醒,迅速接受日本的条件,签订“城下之盟”,达到“三个月灭亡中国”的目的,起码可以促进国民党内部分裂。到那时将不以蒋介石为对手“谈判”,仅把他看成是一个地方势力,使其后悔。这样便可先在华中方面“取胜”,也给最后制服中国奠定牢靠的基础。
松井在南京投下的《劝降书》,一方面是对守军进行威胁,“日军对抵抗者极为严峻,毫不宽恕”;另一方面发出招降的讯息:“对一般民众及毫无敌意之中国军队则宽大为怀,全不侵犯。”当然这纯属于欺骗而已。南京陷落后,日军用震惊世界的大屠杀兑现了松井石根在《劝降书》上的谎言。其恶毒用意就在于以此来威慑中国人民的抗日精神,迫使蒋介石政府从速向日本投降。田伯烈对此深有感受,在《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一书中说:“因此,笔者不得不作出这样结论:或是相当一部分的日本兵处于无人管束的状态之下,或是日本军事当局企图以恐怖威慑中国人,以此迫使中国人投降”。(前引书2,第100至101页)
此刻,中国共产党事实上已领导全国人民抗战,抗日运动掀起了高潮。而蒋介石不能不看到全国人民已行动起来,抗日呼声已如雷贯耳,不敢轻意背叛人民的愿望,冒险去接受日本的条件。日本选择在南京下毒手,妄想以最残酷的罪恶手段威慑住中国人民的抗日精神,在死神面前束手就擒,听其宰割,永远做个亡国奴。
但侵略者失算了。祸莫大于杀已降和敌国人民。南京大屠杀的事实教育了中国人民,也激怒了中国人民,进一步认清了侵略者的狰狞面目,坚定了抗战到底的决心和抗战必胜的信念,坚密地团结起来,终于打败了日本帝国主义。
第四部分为什么要选择南京下毒手第48节为什么要选择南京下毒手(5)(图)
日军66联队1大队的《战斗详报》(部分)载有杀害全部俘虏的内容。
第七,南京大屠杀是霸权主义逻辑下的犯罪。
南京是蒋介石政府的首都。日本军国主义选择南京下毒手也是向英美声明——中国是日本的国中之国,主权归日本所有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