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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存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遍秦中也。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档次之。”
崇祯九年,高迎祥被明军俘虏杀害,李自成被各路农民军推为闯王。他采取声东击西,避实击虚的战法,连下阶州,陇州,宁羌。分兵三路入川,在昭化、剑州、绵州屡败明军,击杀明总兵侯良柱。
崇祯十年冬,李自成见围攻成都多日未克,指挥农民军返回陕西,在梓潼迎战明朝总兵左光先,曹变蛟失利。多路突围返回陕西,在潼关,被与明军伏击,将卒伤亡惨重,一路余下田见秀等18骑,只得隐藏于陕西商洛山中。
这里,我们要问,为什么有那么多农民要去当强盗,要去参加农民起义军呢?
就是饥饿。
官员的搜刮、地主的盘剥,旱灾,洪水、蝗灾,天灾**一起来。作为明朝朝廷,不但不救济本应该救济的百姓,免除税赋,反而增加税赋,强制征收,百姓死亡过多,不甘死亡的人,铤而走险,农民起义就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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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作者:文王后代
正文
我们来看李自成起义的崇祯二年陕西的情况。
崇祯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马懋才向崇祯上了一道奏折《备陈大饥疏》,把当时陕西的灾情叙述得甚为详细,就是现在读起来,都觉得有点令人不寒而栗:“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
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民有不甘于食石而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
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子者矣。
第一章、自成起义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生于明万历三十四年。幼年家境贫寒,给人家放过羊。李自成少年喜好枪马棍棒。父亲死后,他找了一个负责传递朝廷公文驿站当驿卒的工作。崇祯元年(1628年)驿站进行了改革,精简驿站。李自成因丢失公文被裁撤,失业回家还欠了债。同年冬季,李自成因缴不起举人艾诏的欠债,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准备将他带枷游街后,放置囚笼至死。后亲友出钱救出。到了年底,李自成想起艾诏为一点欠债,竟然要置自己于死地,悄悄杀死了债主艾诏。接着,又发现妻子韩金儿和村上的青年盖虎通奸,李自成又怒杀了妻子。两条人命在身,被官府抓住,一定是死路一条。崇祯二年二月,他就带着侄儿李过,到甘州投军。李自成由于精通武艺,不久升为军中的把总。同年,士兵开赴榆中,因欠饷问题,他又发动兵变,杀死参将王国和当地县令。
崇祯三年(1630年),李自成率领兵变的将士,投奔农民军首领不沾泥,后来,又转投高迎祥,任命为八队闯将。
崇祯六年,首领王自用病死,李自成收其遗部2万余人。后与农民军首领张献忠等合兵,在河南林县击败明总兵邓,杀其部将杨遇春,随后转战山西,陕西各地。七年,连克陕西澄城,甘肃乾州等地,在高陵,富平间,李自成又被明总兵左光先击败。
崇祯八年,李自成转战江北,河南,入陕西,在宁州击杀明副总兵艾万年等。在真宁打败明军,迫使总兵曹文诏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