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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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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由于孙氏兄弟已经不再是匠户,因此免掉了匠户的赋役。在这个基础上,他们俩平日里凭手艺做活,省吃俭用个几年,使家境达到小康也并非妄想!

哥哥孙大福确实心满意足了,但弟弟孙大寿却绝不满足。献宝大会针对孙氏马耕锄只授予了一个“发明副使”的奖励,哥哥得到“发明副使”的散官官衔,弟弟却仅仅只是脱离了匠籍。尽管“我有口干饭吃就绝不会让你喝粥”确实是孙大福的真心话,但孙大寿怎么想都不甘心。

孙大福虽说是散官,却仍旧需要到吏部注册。因为工匠都归工部管的缘故,孙大福以为发明副使也是工部的官员。谁知到了吏部,人家却说发明副使和发明大使都属于一个他从来没听说过的机构管辖。

这个机构名为专利局,隶属于东厂管辖。

东厂才刚刚成立,不象另一个历史时空若干年后那么如雷贯耳。孙大福懵懵懂懂去专利局报道。在专利局里孙大福惊喜地发现,自家的祖传手艺除了能够换来“发明副使”的官衔外,居然还能获得更多的利益。

孙氏两兄弟的祖先从东汉时就是工匠,那时孙家的祖先掌握着一整套马耕农具的制法。无奈养马一匹,要耗去“中家六口之食”,成本实在太高,结果马耕逐渐被牛耕所取代。

在大环境的影响下,孙家的祖先只得改行制作其他的农具。但孙家的那位祖先固执地认为马耕比牛耕更好,因此传下遗嘱,要求后世子孙必须掌握全套马耕农具的制作方法,否则不得入祖坟。中国人对先祖遗命的重视态度是外国人不可想象的。因此,虽然几百年来马耕农具一直都没有用武之地,可孙大福、孙大寿两兄弟却仍然掌握着整套马耕农具的制作方法。

在弟弟孙大寿的鼓动下,孙大福便鼓起勇气参加了献宝大会,在专门的场地上演示了那套名为孙氏马耕锄的农具。

这是一种类似于元代发明的锄的农具,是从车发展而来的。马耕锄同车非常相似,只是没有斗,取而代之的是锄。使用时,用一匹

车,脚便可以在平整好的土地上开沟播种。由T深度达二三寸,超过手锄的三倍,而且速度快,每天所锄的地达五十亩之多。

百姓们将祖传技艺或者自己的发明创造献给皇上后,这些被称之为专利的工艺技术便属于皇上所有。皇上宣布,凡是不涉及军事的专利任何人都能学习使用,但使用时,必须向皇上缴纳“专利使用费”――当然,也不是所有人使用专利都必须缴纳专利使用费。比如说某些人在之前就已经使用某项技术了,只要能够证明,那么这些人便可以继续免费使用这项技术。又比如说某项技术是两个以上的人发明的,那么其中一人为“专利人”,而其他人则为“专利共有人”。“专利共有人”不仅可以免费使用该专利,而且还可以拥有专利费的分成。当然,分成额度由“专利共有人”和“专利人”自行协商,若协商不果方由官府裁决。

“专利使用费”并不高,因为皇上规定“专利使用费”不得超过该物品制造成本(材料成本

如果使用良马耕地,也就是说如果马力能够负荷,甚至还可以在原来播种用的车上加上一种斗状农具,斗中装上筛过的细粪或拌过的蚕沙,在播种时随种而下,将粪覆盖在种子上,取到施肥的作用。这时,开沟、播种、施肥、覆土、镇压等作业便可一次完成,效率得到极大的提高。

演示完马耕锄后,孙大福还想演示牛耕锄(由于发力点等因素不同,因此马耕农具与牛耕农具并不一样)。官员问他准备演示的牛耕锄有什么特别之处,孙大福呐呐不能言,结果被官员断然拒绝了――牛耕锄是已经被发明出来的东西,还来献什么宝?

现场观看演示的评审官员对孙氏马耕锄倒是啧啧称奇,然而最后这套农县却只为孙氏兄弟获得了一个“发明副使”的奖励。这个评价没什么猫腻,因为评审官员们综合地分析了孙氏马耕农具所能带来的好处。

靖难之役结束时,整个大明帝国的马匹都处于相对紧缺的窘境,连军马都无法得到保障,更何况民间用马呢?因此,尽管当今皇上已经放宽了民间马匹买卖的限制,但那居高不下的价格对于普通农户而言仍然令人望而生畏――既然民间几乎不存在使用马耕技术的环境,那么,给出一个“发明副使”的散官官衔作为奖励难道不够吗?

发明副使只是个每月俸禄三贯的未入流小官,但是从被歧视的匠户变成官身,这种巨大的进步已经令哥哥孙大福心满意足了。一年三十六贯的俸禄,在不考虑房租的前提下,足以保证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温饱――大福大寿两兄弟都是光棍,每年三十六贯的俸禄甚至能够让他俩隔三差五吃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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