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对于李小龙后期的情形,他的老友施里芬深有感触地说:“武术对小龙来说,从来就和对我或其他人的意义大不相同。小龙他永远不能跳出武术的魔圈获得安宁。本来应该保护他的东西却帮助不了他,他投出了许多石子,可是这些石子都反弹过来打了他自己。生活中烦恼的事够多了,我们绝大多数人都唯恐避之不及,可是有些时候,小龙他却似乎欢迎它们的光临。”
施里芬的“石子说”可作几种解释,其中一种,可用中国的一句成语蔽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李小龙八方树敌,四面楚歌,首先是他的缘故;李小龙名声扫地,命途多舛,也主要是他自作自受。
我们不妨看看李小龙理想中的人生观与武道哲学,这二者于李小龙是合一的。
李小龙在美国写的一些武学著作,无不蕴含着深邃的佛家道家哲理,其意境之悠远,如古代隐居的先哲。
李小龙说:习武的人,“应该淡泊于争名夺利之心。”他又说:“习武的人,如果真能有所成就的话,也不会骄傲。骄傲会使别人以为你过份看重自己的优越感,在骄傲中,其实都包含有恐惧和担忧,因为一个人希望(请注意‘希望’二字)能争取高位,而既经得到之后,就自然而然地会担心起来,害怕自己又会失去这个既得的地位。结果他最需要的就是如何保有现状,而因此产生了焦虑。”他还说:“习武有成就的人,也不会像初学乍练的人一样,而要能平静、谦和,丝毫不想焙耀。……在他来说,名利地位都不值一笑。”
李小龙猛一抬手,一记重拳砸在他脸上,快若闪电。这师父立即站不稳桩步,仰面倒地,竟晕了过去。
众人大惊。另几位师父以责备的口气问李小龙:“怎么回事?你是怎样破他的架式的?”李小龙颇不以为然,带几分得意说:“因为我不是推他,而是击。”
李小龙这一做法,在旁人眼里无疑是流氓无赖。帮有帮法,行有行规。武林的规矩:比武讲手,说动刀就不用枪,说明打就不可使暗招,说徒手就不得使利器。此师父讲好了是推他,怎可趁人不防,以拳猛击呢?此乃君子所不齿!
本港武术界,本来就不把李小龙的截拳道当作正门直道,而是视其为歪门邪道。李小龙认为,只要制敌,可以不择手段。在电影里,他出现了以牙咬对手胳膊化解的打法。他在宣扬他的武道时,更是主张弱者和女子,以脚踢、以手掐敌人的阴囊——此乃一个男人的最弱处。
李小龙的此套理论,被不少武术界人士视为大逆不道。李小龙的道理很简单:你危在瞬息,还管他什么道不道!
李小龙未能做到他所追求、所崇拜的境界。而他所批判、所摈弃的一切,却在他日后的生活中不断得到验证,似乎成了他人生后半部的真实写照!
李小龙在电视上触犯了武林之大忌,引起全港武术界人士的公愤。他们认为,不仅李小龙的武道不可入流,他还武德败坏,是武林的叛徒。
其实,当时的李小龙并不抱恶意,也不是在耍无赖。他的用意是:你要证实自己的桩法,我便要证实自己的拳法。在实战中,是不能固定打法的。李小龙一惯厌恶表演式功夫,而这位师父却是在表演,尽管他的功夫确实了得。如果在搏斗之中,你站着让人来推无疑是送死,于是,李小龙就趁他不防,猛一重拳,让他开悟。
应该说,本港武术界是有人能悟识李小龙的旨向的,但他们绝不会为李小龙说话。莲达曾向外界解释过李小龙的行为,但她作为李小龙夫人这一特殊身份,决定了她的解释苍白无力,不足以信。莲达的声音很快就淹没在愤怒的声讨声中。
1973年,是李小龙极焦灼、极痛苦、极狼狈、极惶惑的一年。按理,他已实现了他立下的三大宏愿,他正在成为具有世界影响的超级功夫明星。他应该扬眉吐气,心旷神怡,春风得意了。他确实狂喜过,但更多的是不安。
李小龙得到的愈多,追求的也愈多;他追求的愈多,他要付出的努力也就愈多。如此,他怎么不会不堪重负、身心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