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椿寿的运气太坏。这年的浙江,省城杭州及附近各州县,自五月以后,雨量稀少,旱荒已成,于是对他发生两大不利,第一是钱粮征收不起,第二是河浅不利于舟行,影响漕运。
江苏的海运,非常顺利,四府一州的漕粮,糙米三十二万多石,白米二万七千余石,于三月间出海北上,安然运到。而浙江的漕米,到九月间还未启运,这是前所未有现象。
在此以前,也就是渐江正闹旱灾的五月间,为了军事上的需要,各省巡抚有个小小的调整,云南巡抚张亮基调湖南,遗缺由甘肃布政使黄宗汉接充。
他不愿意去云南,经过一番活动,很快地改调浙江。不过一年的功夫,重回杭州时,已非昔比。
署理巡抚椿寿交卸以后,仍旧干他的藩司。据说黄宗汉在第一天接见椿寿时,就作了个暗示,椿寿的『纱帽』在他手里,如果想保全,赶快送四万两银子的『红包』过去。黄宗汉敢于作此勒索,就因为椿寿在漕运上,已经迟延,如果上司肯替他说话。可以在天灾上找理由,有处分,亦属轻微。否则,耽延了『天瘦正供』,将获严谴。
这时的州县可就苦了,必须设法自运漕米,一路赶上去补足,称为『随帮交兑』。
幸而取得妥协,漕米兑竣,应该出给名为『通关』的收据,这时尖丁出面了,先议『私费』,就是他个人的『好处』,私费议妥,再议『通帮公费』,是全帮的好处。这些看米色所受的勒索,以及尖丁私费、通帮公费,自然羊毛出在羊身上,由浮收来支付。
这以后,就该帮丁受勒索了,首先是『过淮』投文过堂,照例有各种陋规,一帮船总要花到五六百两到一千两银子。这一关一过,沿路过闸过坝,处处要送红包,大概每一艘船要十几两银子。最后到了通州,花样更好,要投四个衙门的文,有人专门代办,每船十三两银子,十两铺排四个衙门,三两是代办者的酬劳。等漕米上岸入仓,伸手要钱的人数不清,总要花到三五十两。所以帮丁勒索州县,无非悖入悖出。
帮丁的苦楚犹不止此,一路还要受人的欺侮。在运河里,遇到运铜运铅的船,以及木排,千万要当心,那是在运河是蛮不讲理出了名的,撞沉了漕船,他们可以逃散,帮丁则非倾家荡产来赔不可,因为如此,帮丁便格外团结,以求自保,『青帮』之起因如此,所以,他们的『海底』名为『通漕』,并不是世俗所称的『通草』。
一度行之有效,但以积习已深,惯于更张的南漕海运,终于咸丰元年旧事重提。这出于两个原因,第一个是人,第二个是地。
椿寿没有理会他,于是黄宗汉想了个极狠毒的手法来『整』人。他认为本年漕粮,启运太迟,到达通州交仓,粮船不能依照限期『回空』,这样便要影响下一年的漕运。就在这个言之成理的说法上来整椿寿。
这个人是两江总督陆建瀛,湖北人,极能干,而且善于结交,所以公卿延誉,负一时物望。他颇有意步武陶澍,留一番政绩。陶澍改盐法,淮北行之大效,而淮南依旧,陆建瀛在淮南继陶未竟之功。漕运也是如此,他得到户部尚书孙瑞珍的支持,准备恢复海运。
适逢其会的是,运河出了问题,在徐州附近的丰县以北决口,『全河北趋,由沛县之华山、戚山分注微山、昭阳等湖,挟清水外泛,运河闸、坝、纤堤,均已漫淹』,朝廷一方面拨巨款抢救,一方面也加强了改用海运的决心。
海运之议,奉旨由两江总督陆建瀛、江苏巡抚杨文定、浙江巡抚常大淳,会同筹划。结果决定咸丰二年江苏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等四府一州的溜米,改用海运。浙江则是试办,但其间又有反复,未成定议。
就在这段期间中,椿寿由湖南布政使调浙江。当朝命初下时,黄宗汉是掌理一省司法的浙江按察使,通称『臬司』,等椿寿到任时,他已经调差了。
第二天,洪军由广西而湖南,湖北吃紧,清文宗把善于『捕盗』的常大淳,调为湖北巡抚。浙江巡抚由藩司椿寿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