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场上之对话——谈印度教中“法”之观念
【注释】
<a id="jzyy_1_1" href="#jz_1_1">[1]</a>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用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来比喻那群青春男女,男子为半人马族,女子为仙女。
<a id="jzyy_1_2" href="#jz_2_1">[2]</a> 琴斯(James Hopwood Jeans,1877-1946),英国数学家、物理学家、天文学家与科普作家。
<a id="jzyy_1_3" href="#jz_3_1">[3]</a> 拉普拉斯(Pierre-Simon Laplace,1749-1827),法国数学家与天文学家。
<a id="jzyy_1_4" href="#jz_4_1">[4]</a> 法国西南滨海城市,度假胜地。
“我还不知道我这么不像罗马女人,”宛如来自船难童话里的那个仙女微笑着说,“在我看来,只把生活局限在那上头,才真是不道德到了极点。”
“没错。您在这世上的天职正好与此相反。您以同样神圣严肃的态度感觉到自己体内有一种召唤,召唤着您感到不安、勇于尝试、重新来过。我也不想成为那种典型的好市民,认为只要做好自己份内的事,维持心灵的平安就够了,如同法国诗人布瓦洛所说:活在一位小市民好母亲和平的家规之下。”
“我的朋友,现在您是在公然说别人的坏话了。”
“不,我并不要求小市民放弃他的道德,只要求他让我保有我自己的道德。各种极端不同之生命天职的并列就是印度教所说的‘法’。在印度教里,所有的信仰教义和所有的哲学都能有一席之地,印度教不是教条主义,它只要求一件事:遵守仪式的规定。每个阶层都有被允许做的事和义务,一种需要顺应的‘法’,因为这是世间至高律法的一部分。每个人可以在他的‘法’之内达到圆满,而且也只能如此达到。僧侣有沉思与禁欲的道德,战士应该好战而残忍。众神本身也必须遵守严格的规范:他们的举止必须像个神,在逾越自己的‘法’而进入另一个‘法’时应受到禁止。违反了这个禁令,就会遭到无情的处罚,下辈子投生至比较低等的阶层。各位觉得这算不算是种严格的道德呢?自始以来,人类就被要求承担起其宗教义务,作为宇宙最后的真实,确保宇宙无法摧毁之存在。梵天向其余众神展示数量庞大的生活规范条目,以几万章的篇幅加以阐述,如同我们在流传下来的梵文史诗《摩诃婆罗多》(Mahabharata)中所见。印度教并不认可单单一种道德的正确性,从而毁掉宇宙的丰富,而是接受并尊重世上美妙的多样化,在原则上容许有流氓和妓女存在的道德。相对而言,印度教不宽容每一种道德法规中最小的失足。一个极为虔诚的国王被处以沉重的地狱责罚,因为他在一个有利于受孕的夜晚忘了临幸他的嫔妃。我们无处可逃。那首古诗说得很美:如同小牛能在上千头母牛当中认出它的母亲,一度犯下的罪过将永远跟随着犯错之人。看吧,我的朋友,您的‘法’是打高尔夫球,我的‘法’则是言谈和写作。当我看见您年轻快活,穿着完美的服装,优雅地击球,您在我眼中就是个完美的生物,装点着万物,让万物感到自豪。可是如果我看见自己穿着同样的服装摆出同样的姿势,我自己都会觉得我违反了宇宙的美好秩序。”
“您是个拘泥于原则的人。”我所夸赞的半人马说。
<a id="jzyy_1_5" href="#jz_5_1">[5]</a> 狄德罗(Nicolas Boileau-Despreaux,1636-1711),法国诗人与文学批评家。
“我认为正好相反。‘法’的概念不正意味着道德中一种微妙的经验主义吗?我要捍卫的概念是没有所谓中立的行为的,在一个人身上是好的行为,在另一个人身上则是坏的。在当代人的激情中,凡是关于道德的讨论往往都会令人窒息,希腊罗马时期以优雅的淡漠不谈道德——道德这个字眼多么令人沮丧!——而是恰如其分地说:做得体的事,做恰当的事。我们不妨把这种淡漠和当代的激情加以对照。我认为不仅是每个阶层,每个个体也有属于他个人恰当行为的规范,且不适用于其他人。”
不过这是徒劳……朋友们消失无踪,难道是我说的话把这群人给解散了吗?倒也不是,他们之所以溜走另有原因。高尔夫球局就跟天体的运作一样无情,在既定的时间各组人马准时组好队伍,友谊或是求知欲都留不住打球的人。露台上空荡荡的,只有一颗心摇摆不定的艾莉西亚留在我身边。
“可爱的仙女,您此刻所做的再亲切不过。您没有去打球,而宁愿跟我做伴,您为了我的‘法’而牺牲了您的运动。”
“噢,其实是我昨天下车的时候把脚踝扭伤了,现在我没办法在球场上走动。”
“啊,原来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