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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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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证之九。夫子庙的大成殿座落在秦淮河岸,始建于宋,清朝又加重建,是一游览之地。日军攻陷南京后,一把火烧毁该大殿,至使以其为中心,好几条街被烧得瓦砾成堆。

罪证之十。王海亭,住大石坝街12号,经营世界游戏场和麟凤阁剧场。1937年10月携眷逃往昆明。起程前已将游戏场和剧场委托5名茶役看守门户。日军进城后,肆意纵火,竟将其2处文化娱乐场所烧成灰烬。计有茶役郑培良、尹少棠、张少岩、高凤鸣、王凤栖等5人被屠杀,尸体骨骸毁于火中,踪迹无存。

罪证之十一。陶秀夫证实:1937年12月17日,日军10余名,由五板桥巷内,用硫磺弹射中剪子巷6号瓦房,从楼上着火,烧毁楼上楼下瓦房24间。那些日本兵逍遥而去。

从日军进城之日起,南京城里城外大火烧了39天,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及南京咽喉之地下关,无不在日本兵纵火之列。越是繁华街道,交通要道段落越是被焚烧得更惨。

日本兵从中华门和雨花门入城者随即纵火烧房。从中华门以东,俗称门东。门东从中华门至雨花门、长乐街和由武定桥至中华路,全被烧成瓦砾。中华门至三山街每隔几家便有一片瓦砾。三山街至内桥(中华路北端),青年会、市民银行、银楼、绸布店、回民菜馆均被烧毁。白下路上10多处被烧毁,最大的中国银行也被付之一炬。首都法院也被日军纵火烧毁。旧坊口黑廊三山街左右,承恩寺奇望街等,以及建康路全部,都被烧成灰烬。建康路经朱雀路、太平路至大行宫被烧得最惨,皆成废墟。大行宫至新街口余下的房屋不多,但全被日商霸占。新街口以北的中山路,每隔数家亦有被烧毁的商店。中国国货银行等高大建筑均被日军占用。新街口以南的中正路,中央商场、大华大戏院均被烧毁。临近白下路一段全被烧成瓦砾堆。被烧得最惨的是下关。除下关车站、电厂、下关邮局、永宁街外,热河路、鲜鱼巷、沿江街道、宝塔街等全被烧成灰烬,惨不忍睹,直到解放初都未能恢复其原貌。有名的古迹魁星亭、得月台都在大火中被烧毁。

当时有些人从难民区里回家看看,因而被抓,被打死了很多人。有很多人被日本兵抛进火里活活烧死。日本兵抓住他家邻居徐保定、韩天成2人,要他们喊人去救人。他俩被迫喊了两个人一起去,结果喊人的和被喊的4个人,没有一个生还。

当天晚上,他见到被日本兵杀死的人还有:范老头夫妇被砖头砸死了;王月的母亲和弟弟(是个瞎子)被刺刀刺死;王冠发的岳父岳母被用绳子捆住,推到火里烧死;柏老五和铁贵宝的岳叔丈在丰富路卖粥的伙计,也被打死、砍死;他母亲还看见吴三躲在鸡毛堆里,被日本兵发现,狠戳一刀,从前胸直刺到后背心而死去。

罪证之三。马怀德,当年60岁,在党家巷开个叫“望成轩”的饮食店,经营水饺和牛肉面。店房是两层楼6间,较为宽畅。

12月15日那天,日本兵闯进望成轩,把家具全部砸碎烤火,然后在楼下放一把火。倾刻间,烈烟腾空,火势很快蔓延开来。马怀德躲在楼上,见楼下着火,就往外跑,没跑多远,就被日本兵开枪打死了。这次大火,从党家巷一直烧到东牌楼,瞻园路半边街的10多户人家的房屋也被烧得精光。

罪证之四。潘守华,住长乐路222号,经营纸张。有大间楼房一进,披厦一间,内存绵表30余担、表芯纸20余担、锡箔一百块、新闻纸20余令、毛边纸30余令,红纸2百刀,木造纸10令、信封纸10刀、黄纸10件,行李、家具等全部,均被中岛部队放火焚烧,损失迨尽。

G.A菲奇是美国人,基督教青年会成员,亲眼看到日本兵在12月20日有组织的放火情景:

罪证之五。冯兆美,住长乐路220号,经营香烛纸箔。营业所处两间楼,两进楼,两披厦,共计9间。内存香古百余担、烛10余担、烛油百余担、白蜡4百余斤、贡檀4百余斤、鞭炮5大箱、黄纸10余担、锡箔15箱、烛芯及纸钱10余担、红烛两打,生财全部,行李等物,均被中岛部队放火烧成灰烬。

罪证之六。程年荣,住建康路564号,楼房、平房计18间,于1937年12月19日,被中岛部队强行放火,焚烧无余。

罪证之七。1937年12月14日,日军汉骨、铃木二部队窜至浦口,将小河西中华圣公会全部房屋及公私财产纵火焚烧,全部化为乌有。

第二部分第24节铁证如山(16)

罪证之八。1937年12月13日至14日,日军第6师团在安德门海新乡多处纵火,有20家房屋计80多间,稻麦2百余担及农具全部均被烧成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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