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大火遍全城。
首都沦陷,敌军进城,炮火之余,又大施纵火,到处狂烧猛烈之巨火,浓烟日夜宠罩于全城,亘一月之久。此空前大火,使全城居民无时不在惊骇恐怖中,其延烧区域,计有中华路、夫子庙、朱雀路、太平路、中正路、国府路、珠江路及陵园新村等地带。所有高大建筑物及商店房屋,均付一炬,断垣颓壁,焦土无垠,凄惨情况,目不忍见。回忆十数年来之辛苦经营,艰难缔造,今不幸遭此浩劫,其损失诚不胜计。以陵园新村之焚毁,直令人痛心蹙额,及至近日敌人纵火情形较缓,惟时因彼等聚合房内烘火取暖,稍不注意,致星火焚烧,波及范围极大。总之,此次南京大火,实为洪杨之役以来之最大火灾,其惨重亦为我国史上空前之痛心记录。
第二部分第25节铁证如山(17)
1946年国防部军事法庭关于谷寿夫案判决书中有关日军纵火部分曾经写道:
再日军锋镝所至,焚烧与屠杀常同时并施,我首都为其实行恐怖政策之对策,故焚烧之惨,亦无伦比。陷城之初,沿中华门迄下关江边,遍布大火,烈焰烛天,半城几成灰烬。我公私财产殆不可以数字计。中华门循相里房数十幢,均遭烧毁,居民何庆森、夏鸿贵、毕张氏数百人,庐舍成墟,栖息无所。
野蛮、残暴,无休止地继续着。市内最重要的商店街太平路已经全部焚烧殆尽。我亲眼看见许多日本陆军的大卡车装着他们在放火之前从商店内抢劫的东西,我还目睹一些日兵正在建筑物上点火。我曾驾驶小汽车去基督教青年会旁边,青年会大楼已经起火燃起,那是不久前被点燃的。当夜,我通过我家的窗户往外看,总共有14处大火,有的大火波及相当大的地区。
12月20日的大火不止菲奇一人所见。当时目睹者还有:C.克莱格、M.S贝茨、P.哈兹、埃瓦德.斯珀林、路易斯.S.C.史密斯。他们6个人具结签名于12月21日递交日本大使馆,后被收入《南京安全区档案》,该报告的内容如下:
12月20日晚上的情况——
该委员会的委员们对12月19日夜在安全区内发生的火灾进行了调查。平仓街19号的住宅是日本兵放火烧的,斯珀林作为安全区消防队指挥到达火灾现场。我们的消防泵和灭火工具前几天被日本兵抢走了。在这一天中,中山路与保泰街的拐角处建筑物全部被烧。到了傍晚,在国府路方向又有几处地方着火。
12月20日下午,菲奇和史密斯博士在5与6时之间,从保泰街经太平路向南,往白下路方向前进。他们见到所有街道上都停着装有货物的日本军用卡车和汽车,日本兵显然在下级士官指挥下分成15-20人一伙,一边看着路两旁的大火,一边将商店里的货物搬出来。在其他店里,士兵们在地板上烤火。
大家一起走向中华路,在那里也看见了同样事情的发生。青年会建筑物的北半部被大火包围了。
从青年会大楼周围的建筑物没有着火这一点来看,明显是从内部放的火。日本哨兵看见我们之后也没有引起什么注意。
20日晚上9时左右,C.克莱格和哈兹乘汽车从中正路向白下路行驶,然后拐向东面驶向中华路时,被日本哨兵阻拦,不许向南行进。青年会大楼基本上被全部烧掉。两个人于是向太平路驶去,从那里往北拐时发现道路两旁有10个地方在燃烧,其他建筑物已化为灰烬。两人从中山东路往西拐去,在东海路(音译)和国府路的拐角处观察大火。他们到达中正路和九江路拐角时,看见九江路北侧发生了大火。被日军的巡逻队阻拦,不能再向东走了。附近有许多士兵,没有一个人想到去救火。别说救火,他们将东西都搬走了。
12月21日,南京外侨22人联名上书日本大使馆,要求立即制止日军有计划的放火暴行,并迅速恢复秩序。对此,日本大使馆当时都未敢否认。
关于日军在南京有计划纵火造成的巨大损失,中国自己有着更多的讲述,都是很珍贵的史料,成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铁证的一部分。诸如蒋公谷的《陷京三月回忆录》、陆泳黄的《丁丑劫后里门闻见录》、陶秀夫的《日寇祸京始未记》、李克痕的《沦京五月记》、范式之的《敌蹂躏下的南京》和《民族大仇》、佚名的《失守后的南京》等,有的已被收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永远成为日军的罪证。其中《失守后的南京》一文中说: